当前位置: 首页 > 代表工作 > 议案建议  > 正文

代表工作

区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认真审议区政府关于生活垃圾分类和减量工作情况的报告

时间:2017/08/31  来源:通州区人大常委会

  6月29日,区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在区会议中心召开,会议听取了区政府关于生活垃圾分类和减量工作情况的报告,听取了区人大城建环保委员会关于生活垃圾分类和减量的调研报告,区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对区政府该项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部分委员和代表提出以下建议:
  杨东莲委员建议:1.加强系统研究和顶层设计。一是尽快完善技术系统,加强源头和末端的对接,按照不同处置技术,细化分类要求,完善收运设施配置,提高分类收集、运输、处置能力。二是抓紧完善政策系统,研究制定激励与约束相结合的标准、办法,完善计量考核、奖惩评估体系,为持续推进分类减量工作提供支撑和保障。2.加强末端管理,提高分类效率。进一步完善已建项目设施改造,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建立完善分类收运、分类处置设施;严格控制新建项目审批,着重做好新建项目选址和环评工作,确保垃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置。3.巩固试点成果,稳步拓展覆盖面。积极应对试点过程汇总反映出的新情况、新问题,进一步完善生活垃圾分类实施,总结形成不同类型片区的生活垃圾分类模式,为下一步的推广工作提供指导和借鉴。在示范片区试点的基础上,将分类试点工作逐步向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等拓展,积极探索源头消纳、就地就近处置的工作模式。4.加大社会宣传发动的力度。结合“创城”,大力开展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宣传活动,提高广大居民垃圾减量和分类意识,改变生活习惯和生活方式,提高垃圾分类工作实效。
  傅刚委员建议:1.加强生活垃圾就近处理设施的建设。按照《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要求,在新建、改建和扩建的小区,加快生活垃圾就近分类和处理设施建设,确保生活垃圾资源化和无害化不出小区或就近处理。推动生活垃圾就近分类和无害化、资源化处置,有利于将政府主导的管理行为转化为人民群众的自觉行为。2.以政府主导规范市场秩序,推动生活垃圾减量化和资源化。结合城市副中心“疏解整治促提升”的总目标,加强政策引导,落实生产者延伸责任。将责任贯穿于产品的整个生命周期,从产品的设计生产过程一直延伸到废弃后的回收和处置,将生产中源头减量、销售中环节把控、使用中按量缴费有机结合在一起。3.加强政府部门职能整合,加快“两网融合”。建立以政府主导,企业特许经营的模式,推动社会资本进入民生领域。通过基于经营特许权、明确生活垃圾收费标准、税费优惠、店家补贴等方式,整合资源、规范秩序,建立生活垃圾处理的循环系统,重点培养有处理能力、符合环保要求、具有竞争实力的企业,在循环经济领域做大做强。
  韩克非委员建议:区政府各职能部门应加大垃圾分类工作的统筹协调力度,调动更多职能部门投入到垃圾分类和减量工作中来。
  张梅菊委员建议:1.区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进一步重视《北京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增强工作实效,使此项工作走在全市前列,跟上北京城市副中心建设的步伐。2.出实招,千方百计让每个家庭、每个人自觉承担起垃圾治理的责任,让垃圾分类成为每个人的习惯和行为。一是强制进行垃圾分类,不遵守的进行相应处罚;二是积极引导,利用各种媒体和平台加大宣传力度,开展多种形式的活动,营造垃圾分类人人有责的良好氛围。3.着眼长远,在垃圾减量化和再生资源利用上有新突破。一是加大财力支持,在硬件设施、高端设施、智慧设施上要有新突破;二是加强制度建设,在鼓励垃圾减量化、资源化处理政策上要有新突破;三是加强精细化管理,在探索垃圾减量化、资源化长效机制上要有新突破。4.及时解决垃圾分类试点工作中遇到的具体问题。尽快制定管理办法,明确责任和义务,使试点工作顺利开展并取得成果。
  羿永强代表建议:1.持续推动生活垃圾的分类化处理。一是继续加大对垃圾清淤工作的管理力度;二是扩大与京环公司的合作范围,尽快将生活垃圾的市场化合作推开,使全区能统一清运、统一消纳、统一管理、统一标准;三是设计出更科学化的户内垃圾存储设备,统一解决户内垃圾的分类处理问题。2.大力促进生活垃圾的减量化处理。一是加大宣传力度,坚持源头治理,按照“谁包装的强制谁回收”原则,并立法强制执行;二是针对植物类型的生活垃圾采用生物处理的方法,在家中进行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3.有序的推动生活垃圾的资源化回收利用。一是合理整合资源统一标识、统一收集汇总分拣分类、统一配送,有序推进生活垃圾资源化回收利用;二是合理利用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网,积极开展对有回收利用价值的生活垃圾进行分拣和回收。

主办:北京市通州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承办:北京市通州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 版权所有©
全国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网站备案号:CA010120000604417630003 政府网站标识码:1101120001
京ICP备 200152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1202002947号 技术支持:北京市通州区大数据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