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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关于办理通州区五届人大六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工作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

时间:2017/08/28  来源:通州区人大常委会

区政府办公室
  2016年12月10日,通州区第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区政府常务副区长崔松光受区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办理通州区五届人大六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工作报告”。
  在审议中,常委会组成人员和列席代表认为:区政府高度重视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以下简称建议)办理工作,不断加强建议办理工作制度建设,在法定时限内向承办单位进行交办,区五届人大六次会议代表建议110件(其中会议期间108件,闭会期间2件)全部依法办复。在办理过程中,区政府及有关职能部门加大建议办理力度,办理机制不断健全,办理程序逐步规范,办理方式不断创新,督办措施更加有力,办理效果显著提高,突出解决了一大批事关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的热点、难点问题,推进了北京城市副中心建设及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根据常委会审议情况,提出以下审议意见:
  一、不断提高重视程度,增强建议办理工作的责任感
  区政府及各部门要提高对建议办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将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认真制定工作方案,落实办理责任和目标要求,不断提升建议办理工作整体水平。通过召开区长办公会、区政府专题会、多部门协调会,以及坚持区长、副区长牵头办理重点建议制度等措施,认真做好代表建议办理的协调、督查和进度通报等工作,狠抓建议办理工作落实。各承办单位继续完善“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直接负责、业务科室具体承办”的办理工作制度,并加强具体副主任、承办人员业务培训,推动建议办理工作有效开展。
  二、健全完善工作机制,提高建议办理工作水平
  区政府要继续完善代表建议交办、确认、综合分析、沟通协调等一系列办理机制,进一步规范办理程序、强化办理措施,提高办理标准,促进建议办理工作有序进行。对难度大、涉及面广、群众普遍关注的建议,形成由领导牵头、集中会诊、重点办理的机制,通过召开协调会、听取汇报、现场办公等形式,共同研究解决存在问题。在按照“谁主管、谁主办”的原则确定承办部门的基础上,对需要多部门共同办理的综合性建议,区政府办要发挥协调作用,明确责任主体,组织有关部门共同做好建议办理工作。主办部门要真正牵好头,起到主导作用,会办部门要主动配合主办部门做好办理工作,形成工作合力,确保办理工作顺畅高效。
  三、加大建议办理落实力度,切实增强建议办理实效
  区政府及有关部门要不断加大建议办理力度,建立督查办理和反馈机制,认真做好每件建议的落实工作,增强建议办理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不断提高代表建议的办复率、办结率和代表满意度。对每位代表提出的建议,都要进行全过程跟踪督办;对进度缓慢的、办理质量不高的,要加强重点督办;对于在一定时期内代表反映比较集中、涉及面广、需要持续关注的建议,要加强长期督办。区政府办联络室要做好统筹协调,加强与区人大及有关单位沟通联系,以会商的形式开展沟通协商,及时研究解决办理工作中的具体问题,切实提高办理效果。
  四、加强与代表沟通联系,提高建议办理质量
  区政府及承办部门要密切联系代表,通过组织代表召开座谈会、邀请代表实地察看、代表询问以及电话联系、个别面谈、办后回访等方式,广泛征求代表意见建议,并对办理效果进行评估,既争取代表和群众的理解和支持,又确保建议办理工作有的放矢。要坚持“事先分析、事中沟通、事后反馈”,做到办前走访,主动找代表沟通,了解代表的真实意图和具体要求;办中再访,随时与代表保持联系,汇报办理过程和进度,与代表共商解决的措施;办后回访,及时反馈建议办理落实情况,主动接受代表的监督,确保建议办理取得真正的成效。
  以上审议意见经区六届人大常委会2017年第1次主任会议通过。请区政府在收到审议意见后,认真研究,改进工作,一个月内向区人大常委会提交研究办理方案,一式三份;六个月内向区人大常委会提交研究办理情况的书面报告,一式三十份。


  通州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17年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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