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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关于“北京市通州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

时间:2018/09/30  来源:通州区人大常委会

  区政府办公室:
  2018年6月22日,区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区政府关于北京市通州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情况的报告,并听取了区人大城市建设环境保护委员会的相关调研报告。
  在审议中,与会常委会组成人员和列席代表认为:区政府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北京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以改善空气质量为目标,落实清洁空气行动计划,完善体制机制,加大资金投入,大力推进工程减排,提升科技监管水平,区内大气环境质量持续改善。一是机制完善,责任明确。从能源结构、产业结构、交通结构优化提升和城市精细化管理等方面统筹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秋冬季大气环境质量明显改善。二是重点推进燃煤治理、“散乱污”治理、扬尘污染治理和机动车清洁化,达到标本兼治的效果。三是严格开展环境监察执法和相关行业执法,强化污染源监控和行业监管。四是运用信息科技实施在线监测,构建网格体系,实现环境监管无盲点。
  审议指出:通州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还面临三个方面问题:一是大气污染痼疾顽症难以消除,污染物外源性传输、机动车尾气、道路扬尘、施工扬尘对区内大气环境影响较大。二是节能减排存在制约因素,“散乱污”企业未完全腾退、公交清洁能源比例有待提高、污染物排放标准需要进一步细化。三是执法监督存在薄弱环节,执法标准的可操作性不足、基层执法力量不足、考核监督方式有待改进、部门联动机制还需进一步落实。
  根据常委会审议情况,提出审议意见如下:
  一、坚持源头治理,贯彻科学的大气污染防治理念
  一是坚持规划先行。认真落实《北京市总体规划》,科学编制完善《北京市通州区总体规划》,严格控制城市增长,实施人口、用地和建设规模三控,守好城市开发边界和生态控制线,规避城市建设和发展中滋生出破坏生态环境、影响大气质量的“城市病”。二是以产业结构调整为先导。加快产业调整转型,深化“疏解整治促提升”专项行动,坚决清理整治“散乱污”企业,确立绿色低碳的主导产业。细化产业退出和升级改造的标准细则,细化社区便民服务、教科文卫体等民生行业的排放标准。三是坚持京津冀协同治理。强化大气污染联防、联控、联治,找到与周边区、与廊坊北三县之间利益的最大公约数,深化信息共享,建立应急联动机制,在机动车管控、燃煤防治、建筑垃圾和渣土管理等方面建立联合治理长效机制,提升区域大气环境质量。
  二、坚持社会共治,完善科学的大气污染防治机制
  一是发挥政府主导作用。进一步健全完善大气污染防治决策体系,树立久久为功的治理决心。在督查监管方面,探索实施大气污染补偿机制,通过运用资金补助或专项基金等经济方式,达到激励并约束的效果。在信息公开方面,要主动建立便捷可查的信息发布平台,使人民群众切实了解政府加强大气污染治理的决心和工作内容,争取人民群众最广大的支持。二是督促企业落实责任,带动企业参与治污。建立负面清单制度,建立企业“黑、红名单”,发挥联合惩戒与信用体系约束作用,“倒逼”企业落实减排治污主体责任。加强对环保企业的引导和支持,发挥社会企业在科技创新、技术研发等方面的优势,通过前沿科技解决污染物治理的难题。三是鼓励引导市民依法有序参与。客观应对人民群众对良好大气质量的迫切期待和高标准要求,播报各项污染物指标和数值的同时,加强对污染物成因和大气环境改善情况的生态科普,加强普法宣传。发挥志愿者作用,倡导市民践行绿色的生活方式,推动全社会形成强大的大气治理“正能量”。
  三、坚持精准治污,依靠信息化手段打赢蓝天保卫战
  充分应用已建立的环保信息系统,以“一个库、一张图”为目标完善大气污染治理综合数据分析平台,更深入、更精准、更透彻地分析污染原因,向源头发力,向精细化管理要效益。重点在以下四个方面取得突破:一是彻底切断散煤供应渠道,对秋冬季外源性燃煤污染“追根溯源”、“靶向治理”。二是落实外埠车辆、重型车辆规定时段禁限行和快速通过方案,降低六环路和进京主要通道的交通污染。协调市公交集团推进新能源和清洁能源公交车在通州运营。三是加强对施工抑尘装置使用情况的巡查,建立渣土车定位管控系统,对渣土车辆实施从工地源头,到行驶、消纳全过程的透明化监管。四是强化对重污染天气的科学预测,对工业源、移动源、扬尘源分别施策、精准施策。
  四、坚持依法治理,提高大气污染防治执法效能
  一是调整细化餐饮企业油烟排放、道路清扫保洁、重点项目施工等涉及副中心大气污染治理的标准和规范,构建与通州区定位相适应的精细化、系统化、全覆盖的标准体系。二是加强大气污染相关执法部门的联勤联动,健全行刑衔接办法,加强证据和管理信息互通互认,推进联动惩戒机制和环保信用评价相结合,将处罚结果与企业年检、备案、登记等管理手段和个人事项挂钩,提高违法成本,形成治理合力。三是进一步健全执法机构,加大经费投入,完善执法装备。合理调整人员结构,研究解决街乡镇环保部门无编制和一线执法人员少的问题,提高基层一线巡查防控水平和执法能力,加快构建与大气污染防治法律法规相匹配的基层执法组织。
  以上意见经区六届人大常委会2018年第7次主任会议通过。请区政府在收到审议意见后,认真研究,改进工作,一个月内向区人大常委会提交研究办理方案,一式三份;六个月内向区人大常委会提交研究办理情况的书面报告,一式四十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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