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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关于北京市通州区2018年预算调整初步方案的初步审查意见

时间:2018/12/29  来源:区人大
  区财政局:
  2018年10月12日,区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召开第五次(扩大)会议。会议听取了区财政局所作的《关于北京市通州区2018年预算调整初步方案的报告》,并对2018年通州区预算调整初步方案进行了初步审查。
  一、2018年区级预算调整初步方案的主要内容
  本次财政预算调整的主要内容,一是经北京市人民政府批准,北京市财政局核定下达我区2018年政府债券资金为675,530万元,其中:一般债券614,764万元、专项债券60,766万元。二是市级转移支付增加1,054,523万元、市级专项结转及区级结余结转增加1,204,943万元。三是由于收回区土储中心资金、污水处理费、国有土地收益基金、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财政补贴收入增加等原因,涉及相关资金增加437,418万元。四是根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结余情况按规定比例调入一般公共预算176万元。
  综合以上调整因素,区级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总规模由1,617,748万元调整为3,811,118万元,调增2,193,37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总规模由1,958,680万元调整为3,122,447万元,调增1,163,767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总规模由1,237万元调整为1,938万元,调增701万元;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支总规模由248,113万元调整为262,885万元,调增14,752万元。调整后,区级财政预算收支平衡。
  二、审查意见
  财政经济委员会认为,区政府财政部门提出的预算调整初步方案对于需要调整的内容、项目和原因表述的比较清楚,具体调整事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我区实际情况,对于保障区政府重点项目建设具有积极的促进作用。根据《预算法》、《北京市预算审查监督条例》和《北京市通州区预算审查监督办法》的有关规定,财政经济委员会原则同意北京市通州区2018年预算调整初步方案。
  三、相关建议
  为进一步加强财政预算管理工作,确保完成全年财政收支预算,财政经济委员会提出以下三点建议:
  (一)加强财政预算管理,增强预算执行刚性约束
  认真贯彻落实《预算法》和《北京市通州区预算审查监督办法》,增强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准确性和预算执行的规范性、严肃性,严控预算调整和事项调剂。强化资金统筹,优化支出结构,集中财力保障全区重点工作和重点领域支出,提高预算执行效率。预算调整方案经区人大常委会批准后,应及时将预算落实到预算单位和具体项目,确保完成全年预算任务。
  (二)强化政府债务管理,提高债券资金使用效益
  统筹考虑预算资金和债务资金的安排使用,避免预算资金沉淀与举借债务并偿付利息共存的现象发生。建立健全项目落地、资金拨付等工作机制,严格政府债务项目资金调整,督促主管部门及项目单位加强项目管理责任落实,加快支出进度,切实发挥债务资金使用效益。积极推进政府债务领域信息公开,以公开促进规范化管理。
  (三)完善财政监督机制,切实提升依法理财水平
  区财政部门要进一步加强预算资金使用全过程的监管,健全完善相关管理制度办法,规范财政财务收支行为。认真做好2019年财政预算草案及部门预算编制工作,强化绩效评价结果的应用,将评价结果作为科学安排预算的重要依据,切实增强我区综合财力的保障水平。
  以上初步审查意见,请区财政局认真研究,并在收到财政经济委员会的初步审查意见后10日内,将研究处理情况书面反馈至财政经济委员会。区人大常委会将财政经济委员会提出的初步审查意见和区财政局反馈的处理情况报告印发至区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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