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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通州区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关于北京市通州区2019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及预算调整初步方案的初步审查意见

时间:2019/04/26  来源:区人大

区财政局:
  2019年3月4日,区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召开2019年度第一次(扩大)会议,会议听取了区财政局所作的《关于北京市通州区2019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及预算调整初步方案的报告》,并对地方政府债务限额及预算调整初步方案进行了初步审查。
  一、2019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的主要内容
  经市政府批准,市财政局核定我区2018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为5,575,000万元,其中:一般债务2,264,900万元,专项债务3,310,100万元。2019年市财政拟提前下达部分新增政府债务限额450,000万元,通州区政府债务总限额为6,025,000万元,其中:一般债务2,714,900万元,专项债务3,310,100万元。
  二、2019年区级预算调整初步方案的主要内容
  本次预算调整新增地方政府债务450,000万元,全部为一般债券,主要用于区园林局新一轮百万亩造林300,000万元、区农委美丽乡村建设150,000万元。
  此次预算调整后,区六届人大五次会议批准的区级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总规模由2,740,790万元调整为3,190,790万元。调整后,区级预算收支平衡。
  三、审查意见
  财政经济委员会认为,区政府拟定的2019地方政府债务限额与北京市核定的额度保持一致,提出的预算调整初步方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我区经济社会发展实际需要。根据《预算法》、《北京市预算审查监督条例》和《北京市通州区预算审查监督办法》的有关规定,财政经济委员会原则同意北京市通州区2019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及预算调整初步方案。
  四、相关建议
  (一)科学确定政府举债规模,做好债务管理相关工作
  在经济下行压力较大、财政收支矛盾突出的形势下,要统筹考虑债务风险、财力状况及经济增速等因素,合理确定债务规模。
  做好新增政府债务管理工作,充分发挥地方政府债务资金在落实城市副中心建设、疏解非首都功能、环境综合治理等方面的重要作用。完善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办法,严格按规定用途使用债务资金,做好资金拨付、项目落地等衔接工作,做到即发即拨即用。
  (二)加强政府债务预算管理,提高债务资金使用效益
  严格政府债务项目资金调整,督促主管部门及项目单位加强项目管理责任落实,加快支出进度,切实发挥债务资金使用效益。完善政府债务借、用、还机制,科学编制债务资金项目的绩效目标,加强债务资金绩效评估和绩效审计工作。做实政府债务项目库,强化债务项目储备。认真落实财政部门每半年向区人大财经委员会报告地方政府债务管理情况的有关规定。
  (三)规范政府举债融资行为,防范化解地方债务风险
  围绕依法规范政府债务管理,健全地方政府债务监管体系,进一步完善我区政府债务风险评估、预警管理、应急处置和责任追究机制。加快存量债务置换工作,确保存量债务置换工作如期完成。严禁借融资平台公司、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等变相举债,积极稳妥化解和防范隐性债务风险。做好地方政府债务信息公开工作,增强透明度,自觉接受监督,以公开促进规范管理。
  以上初步审查意见,请区财政局认真研究,并在收到财政经济委员会的初步审查意见后10日内,将研究处理情况书面反馈至财政经济委员会。区人大常委会将财政经济委员会提出的初步审查意见和区财政局反馈的处理情况报告印发至区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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