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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关于“北京市通州区2018年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综合报告和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情况专项报告”的审议意见

时间:2019/12/18  来源:区人大

区政府办公室:
  2019年11月28日,区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区政府常务副区长刘贵明所作的《关于北京市通州区2018年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专项报告》(以下简称《专项报告》),书面审议了《关于北京市通州区2018年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综合报告》(以下简称《综合报告》)和《关于北京市通州区2018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审计报告》(以下简称《专项审计工作报告》)。
  在审议中,结合听取区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的相关意见和建议,与会常委会组成人员和列席代表认为:今年是贯彻落实《中共北京市通州区委关于建立区政府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本区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的意见》(以下简称《区委意见》)的第一年,区政府及其财政、国资委、市规划自然委通州分局、审计等部门认真开展有关工作,形成的《综合报告》和《专项报告》比较全面真实地反映了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综合报告》认真梳理了各类国有资产的总量、结构、分布和效益,并对资产管理使用情况、国资监管制度建设、健全完善管理体制等审议重点作了回应。《专项报告》重点对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的管理使用、制度建设、监管体制等情况进行了报告,区财政部门按照“建制度、抓管理、重效率”的要求,健全完善管理制度,组织开展清查核实,依托资产管理信息系统,优化资产配置,加强资产使用、处置和收益监管,资产规模不断扩大,基本实现了对资产从入口到出口的全过程管理。《专项审计工作报告》对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情况作出了客观评价,实事求是地揭示了问题,提出的审计建议有较强的针对性,为做好审议工作提供了依据。
  区政府首次提交的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是好的,基本符合《区委意见》提出的各项要求。但也应当清醒地认识到我区在国有资产管理和报告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需要关注的问题:一是国有资产管理体系仍需加强完善,区属国有企业改革进展缓慢,国有资本收益较少,历史遗留问题亟待解决,乡镇、园区、行政事业单位所属企业国有资产尚未纳入统一监管体系,资产管理工作机构和人员等组织保障还需强化;二是国有资产管理基础工作比较薄弱,个别行政事业单位未按规范的资产管理和财务制度进行会计核算,资产账实不符、交叉使用、违规处置等问题依然存在,有些单位财务数据与系统数据不同步,资产管理信息化建设有待加强;三是国有资产报告工作机制还需建立健全,有待从制度层面加以完善,各项报告的内容、结构及口径还需逐步规范,编写质量、数据分析有待提升,围绕深化国有企业改革,促进国有资产规范管理、保值增值,审计监督的作用需持续加强。对此,区政府要高度重视,认真研究,采取有力措施,切实加以解决。
  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国有资产管理,根据常委会审议情况,提出以下审议意见:
  一、全面深化改革,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
  依法推进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着力解决职能交叉、权责不清以及历史遗留等突出问题,推动国有资本做强做优做大。结合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和园区管理体制改革,理顺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将乡镇、园区、行政事业单位所属企业国有资本纳入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体系。推进预算安排与资产统筹、决算审计与资产绩效挂钩,实现预决算管理、资产管理和绩效管理的有机融合。健全自然资源资产管理体制机制,推进产权制度建设,切实维护所有者权益。加强资产管理机构建设,配备专职人员,充实工作队伍,通过政策宣传、组织培训等多种方式,搭建学习交流平台,为加强国有资产管理提供组织保障。
  二、规范基础工作,提高国有资产管理水平
  区政府及其相关部门要切实履行好国有资产管理的主体责任,加强调查摸底、清查核实、评估确认等工作,全面摸清家底,明确产权归属。坚持资产管理与资金管理并重,加强内控制度建设,从规范基础管理工作入手,强化资产配置、使用、处置的全生命周期管理,做到账实相符,防止资产流失。强化财务管理,在建工程项目交付使用后要及时办理竣工决算转为固定资产。规范会计核算,夯实基础数据,确保国有资产统计信息全面完整,实现实物管理与价值管理相结合。加强资产管理信息平台建设,及时掌握资产经营和收益情况,推进国有资产全过程动态化管理,为加强改进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提供详实的数据和信息支撑。
  三、加大监管力度,推动国有资产提质增效
  坚持问题导向,完善监管约束和风险防控机制,堵塞管理漏洞,加强日常监督和专项检查,确保国有资产安全完整、保值增值。健全国有资产管理监督体制,将发现问题、揭示问题与推动整改、促进规范相结合,提高国有资产管理和监督效能。积极推进全口径国有资产信息共享平台建设,有计划、有步骤地将各类国有资产管理信息纳入人大预算联网监督系统,实现资产管理全覆盖。区审计局要将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纳入日常监督和审计范围,充分利用大数据审计技术,将国有资产审计与部门预算执行、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和政府投资项目审计有机结合,建立健全审计整改长效机制,切实加强对国有资产管理的审计监督。
  四、加强组织领导,做好国有资产报告工作
  建立国有资产报告制度,是党中央加强人大国有资产监督职能的重要决策部署。根据《区委意见》有关要求,区政府应研究制定相关实施意见,成立区国有资产报告工作小组,具体负责综合协调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编制等相关工作,进一步明确工作目标、报告主体、编报流程和工作要求。建立“分工清晰、责任明确、横向配合、上下联动”工作机制,定期沟通、研究国有资产报告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推进部门间的互连互通和信息共享,
  统筹协调国有资产报告工作。进一步细化充实报告内容,确保国有资产报告结果完整、真实、可靠、可核查,不断提高国有资产报告质量,促进提升国有资产管理的透明度和公信力。
  以上意见经区六届人大常委会2019年第9次主任会议通过。请区政府在收到审议意见后,认真研究,改进工作,一个月内向区人大常委会提交研究办理方案,一式三份;六个月内向区人大常委会提交研究办理情况的书面报告,一式四十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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