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决议公告 > 决议决定  > 正文

决议公告

关于补选北京市通州区于家务回族乡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决定

时间:2018/03/22  来源:通州区人大常委会

  ——2018年3月14日北京市通州区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


  于家务回族乡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张洪亮(第17选区)因工作需要已调离于家务回族乡辖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其乡人大代表的代表资格终止;于家务回族乡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王志华(第12选区)、陈爱霞(第17选区)分别于2017年9月、2017年6月病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第五十六条的规定,其代表资格自行终止。因此,于家务回族乡第12选区、第17选区共出缺三名乡人大代表。根据《北京市区、乡、民族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选举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和于家务回族乡实际情况,通州区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决定:
  一、在出缺乡人大代表的于家务回族乡第12选区补选1名乡人大代表;在第17选区补选2名乡人大代表。
  二、补选乡人大代表,如果提出的代表候选人人数同应选代表名额相等,可以进行等额选举。
  三、补选乡人大代表,在区人大常委会的领导下进行。于家务回族乡成立补选乡人大代表领导小组,主持补选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办理补选工作的具体事务。
  四、补选乡人大代表要坚持党的领导,严格依法办事,充分发扬民主,保障选民正确行使选举权利。
  五、补选乡人大代表工作在2018年4月30日前完成。




  北京市通州区人大常委会
  2018年3月19日

主办:北京市通州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承办:北京市通州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 版权所有©
全国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网站备案号:CA010120000604417630003 政府网站标识码:1101120001
京ICP备 200152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1202002947号 技术支持:北京市通州区大数据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