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4月11日北京市通州区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四十四条第九项的规定,北京市通州区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决定:赵磊代理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政府区长职务。
北京市通州区人大常委会
2018年4月12日
关于赵磊为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政府代理区长的决定时间:2018/04/26 来源:通州区人大常委会——2018年4月11日北京市通州区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
北京市通州区人大常委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