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6月22日北京市通州区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过
根据李亚兰辞去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政府副区长职务的请求,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北京市通州区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决定:接受李亚兰辞去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政府副区长职务的请求,报北京市通州区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北京市通州区人大常委会
2018年6月25日
关于接受李亚兰辞去北京市通州区时间:2018/07/03 来源:通州区人大常委会——2018年6月22日北京市通州区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过 根据李亚兰辞去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政府副区长职务的请求,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北京市通州区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决定:接受李亚兰辞去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政府副区长职务的请求,报北京市通州区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北京市通州区人大常委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