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8月27日北京市通州区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五十三条的规定,北京市通州区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听取了北京市通州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会议提出的《关于设立北京市通州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潞源街道工作委员会的议案》。经审议,会议决定设立北京市通州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潞源街道工作委员会。
关于设立北京市通州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潞源街道工作委员会的决定时间:2018/09/30 来源:通州区人大常委会(2018年8月27日北京市通州区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五十三条的规定,北京市通州区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听取了北京市通州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会议提出的《关于设立北京市通州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潞源街道工作委员会的议案》。经审议,会议决定设立北京市通州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潞源街道工作委员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