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6日,区人大常委会法制办公室与区政府办、区司法局就如何做好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进行了座谈。
区人大常委会法制办公室副主任李翔从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背景、《北京市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条例》、北京市通州区人大常委会关于实施《北京市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条例》的工作办法以及对区人大、区政府办、区司法局涉及备案审查工作的相关职责、审查范围、审查建议、审核要求、工作流程等进行了介绍。
座谈中,区政府办、区司法局主要负责人汇报了我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情况,并表示做好前置审查保障工作,为法治政府建设保驾护航。
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尚祖国就做好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提出四点要求:
一是要完善工作机制,增强监督实效。
二是要依据《北京市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条例》和《北京市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条例》的工作办法做到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
三是要发挥专委会、司法局等专业力量,提升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水平。
四是要明确责任,专人负责,保持人员相对稳定,确保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顺利有序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