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建立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制度的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国有资产管理的重大决策部署,认真落实《中共北京市通州区委关于建立区政府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的意见》要求,形成了《关于北京市通州区2024年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情况的专项报告》,现报告如下。
一、国有自然资源资产基本情况
(一)土地资源
2024年,通州区城镇村及工矿用地30,272.61公顷,耕地15,979.80公顷,种植园用地2,117.40公顷,林地27,414.76公顷,草地2,212.98公顷,交通运输用地5,347.35公顷,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6,864.62公顷。
(二)矿产资源
通州区备案矿产资源为地热资源,2024年共5家矿业权人,其中地热开采企业4家,地热开采量22.29万立方米。4家企业分别为北京东润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北京东方石油化工有限公司、北京古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北京鹏程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地热资源作为清洁能源加以开发利用,在减少污染物和碳排放、保护环境、改善民生中发挥着积极作用。
(三)森林资源
2024年,通州区森林资源总面积31,360公顷,全年完成“揭网见绿”19.57公顷,“留白增绿-园林绿化”20.01公顷,“留白增绿-临时绿化”12.96公顷,森林覆盖率34.62%。
(四)湿地资源
2024年,通州区湿地资源总面积5,468.03公顷,湿地保护率96.83%。因季节性湿地受气候条件等因素影响,存在周期性干涸现象。
(五)水资源
2024年,通州区地下水埋深由6.5米上升至5.5米,同比回升1米。6个国市控出境考核断面均达到Ⅲ类、2个国市控出境考核断面水质均值达到Ⅳ类,均达考核要求。
2024年,通州区生产生活用水总量1.99亿立方米,较上年减少0.08亿立方米。
(六)大气环境
2024年,通州区细颗粒物(PM2.5)年均浓度33.9微克/立方米,同比改善9.6%;全年优良天280天,历年最多,同比增加26天,占比76.5%;扣除沙尘影响重污染天1天,同比减少4天,历年最少。PM2.5浓度、优良天占比、重污染天等3项指标均超额完成市级绩效考核任务,空气质量整体创历史最优。
二、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情况
(一)统筹城乡空间格局,全面拉开城市框架
推进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全面完善两级三类规划体系。有序做好乡镇国土空间规划与村庄规划衔接,加强对村庄规划实施建设保障。加强非建设空间系统规划和统筹实施,推动《北京城市副中心(通州区)非建设空间规划及镇村实施指引(2021年—2035年)》落地实施。
有序承接非首都功能疏解,搭建功能承接新场景。副中心站综合交通枢纽地区作为承接第二批市属国企搬迁的重要区域和京津冀协同发展的重要节点,通过城市功能和轨道交通深度融合,促进副中心对中心城区疏解功能和人口的承接,提高对东部各区的辐射能力,有效促进环京地区深度融合,切实推进现代化首都都市圈建设。
深入挖掘大运河文化底蕴,大力发展水岸经济。推进北运河滨水岸线项目建设,打造开放乐享、水清岸绿的高品质亲水空间。充分利用各类现状空间地理要素,积极发挥项目区位优势,串联副中心各大重点功能区,补足和营造持续活力场所,打造活力奔放、全龄友好、健康多元的绿色动脉。
孵化数字孪生,擘画管控蓝图。搭建北京城市副中心规划管控三维智慧平台,通过跨部门、跨领域、跨区域、跨层级、跨系统的数据汇聚和数据融合,打通规划、建设、管理、城市运行等领域各专题数据,建设全区统一的、实时的、权威的时空数据底座,形成基础数据精细化治理与共享“一盘棋”的新局面,实现了副中心数字孪生从无到有的历史性突破。
(二)严守耕地保护红线,筑牢粮食安全根基
以全局思维、系统观念做好生态空间整体保护,同步推动非建设空间规划编制与土地复耕复垦工作。2024年,通州区永久基本农田核实处置成果得到自然资源部批复,圆满完成耕地保护空间19.28万亩(含永久基本农田17.27万亩,永久基本农田储备区2.01万亩)划定任务。以此为基础,科学划定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集中连片区,形成6个万亩级、55个千亩级大田引导区,实现“两个80%”(大田范围内复耕地块占复耕总量的82.3%;大田范围内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占耕地保有量的80%),为规模化经营奠定基础。
抓实“田长制”,进一步强化农田保护和管理合力。制定《2024年通州区田长制任务清单》,细化任务15项。在全区9个镇乡的344个村逐村建立田管员队伍,健全区、镇、村三级田长制度,完善区农田管护体系。严格落实“大棚房”问题长效监管机制,强化撂荒耕地及闲置设施核查整治,坚决落实守土有责。在全国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工作中,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考核(耕地保护部分)以满分成绩位列全市前列。
加强耕地质量建设,推进耕地质量提升。开展新增耕地农业生产符合性评价、耕地质量等级监测评价、土壤污染防治项目等工作,夯实耕地质量基础,有效管控农用地土壤环境风险。开展“两高一智”示范区创建,围绕“五良”融合,立足“老基建+新基建+地力提升”,打造高标准农田示范区建设样板亮点。推进农业高效节水,结合高标准农田建设,持续推进以喷灌、滴灌为主的农业高效节水设施建设。
(三)优化自然资源管理,提升综合治理效能
强化“量水发展”理念,优化多水源保障格局。严格落实“以水定城、以水定地、以水定人、以水定产”的原则,加强水资源对国土空间规划的约束引导作用。按照用足外调水、扩大再生水、压减地下水的原则进行生产生活用水配置,2024年配置地下水、南水北调水等常规水2.35亿立方米、再生水1.06亿立方米。推进地下水超采治理,印发《关于印发〈北京市通州区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工作方案(2023年—2025年)〉的通知》,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明确治理任务目标。全区地下水超采面积由906平方公里大幅减少为384平方公里,严重超采区全部消除,地下水超采治理取得一定成效。
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持续增加市民蓝天获得感。强化落实三大减排行动,全领域推广新能源车械,全行业创建“绿色”企业,全区域提升环境精细化治理水平,统筹副中心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紧盯季节性污染特点,春季统筹开展扬尘百日攻坚行动,夏季深入开展挥发性有机物(VOCs)专项治理,秋冬季强化污染防治攻坚,奋力实现科学精准治污。提质高效增绿管绿,强化森林资源管理。新增重点区域造林28公顷,小微绿地5公顷,村头微型公园18处,社区微花园3个,推进实施副中心全龄友好公园建设工程。高质量开展生态林经营管理,推进建设平原生态林养护经营综合示范区12处,实现全区10个乡镇新型集体林场全覆盖。因地制宜开展湿地恢复,建成小微湿地34处,共计5.64亩。严格森林资源监管,以林长制实现“林长治”。在全市率先构建“林长+公检法”全链条协同工作机制,创新试点推动“林长+公园”机制,持续开展“守好身边绿”专项行动,打造“运河小林长”特色品牌。高质高效完成通州区第十次园林绿化资源专项调查,建立园林绿化资源数据库。
(四)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提高城市服务能力
2024年聚焦产权保护,完成不动产登记业务8.27万件,查询4.79万件,制发证书证明5.29万本。全年国有土地首次登记发证面积62.76万平方米,集体土地首次登记发证面积39.71万平方米。
深化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创造一流营商环境。以京津冀一体化思维强力推进华北五省市“跨省通办”,将转移登记、抵押登记、预告登记、其他登记和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等5大类、16项高频业务事项纳入首批“跨省通办”事项清单,降低企业群众异地办事成本;积极探索、先行先试,与朝阳区率先实现“全市通办”,该服务打破属地办理登记限制,形成就近现场办理的新模式,群众可就近选择不动产登记大厅办理业务。全面推进不动产登记电子印章的深度应用,实现本地打印全市不动产登记证书、证明;推出“一证一码”便民措施,减少办事群众经济成本的同时简化后续事项程序。大力推动解决历史遗留“办证难”问题,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持续提升宅基地地籍调查成果质量,基本打通试点村确权颁证路径。
研究制定《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政府关于高质量推进通州区家园中心规划建设运营的意见(试行)》,形成覆盖前期谋划、规划设计、建设实施、运营管理等环节的全生命周期管理新模式。
(五)深化基层治理创新,推动城市品质提升
持续加大违法用地、违法建设处置力度。充分运用遥感监测技术手段及时发现疑似违法问题,严格按照通州区对新生违法建设的处置要求落实快拆,实现违法问题“打早打小”,2024年违法用地、违法建设发生量持续下降,常态化协调推进违法问题整改,实现一般性违法问题“动态清零”。深化巩固“基本无违法建设区”创建成效,秉承“以拆违促消隐”,进一步消减存量,2024年完成治违任务200万平方米,腾地161.06公顷。
筑牢生态环境监管防线。常态化开展“零点”执法行动,每周开展不少于1次,重大活动保障、污染过程应对、重污染预警等重点时期每日开展,严查各类环境违法违规问题。统筹各街乡镇动态实施“一域一策”,进入全市PM2.5后三十的属地同比减少7个,进一步畅通治污“最后一公里”。
深入开展森林资源保护。依法打击园林绿化领域违法行为,严格落实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创新履行生态损害赔偿责任,实现法律效果、社会效果和生态效果共赢。持续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突出抓好森林防火,加强林业有害生物防控,精准施策治理杨柳飞絮,加强极端天气应急处置,不断提升森林灾害防治能力。
三、下一步工作
(一)全面强化规划支撑,坚持规划引领发展
严格落实新一轮副中心控规实施工作方案,持续深化开展北京城市副中心控制性详细规划实施体检工作,推动建立指标监测机制,发挥体检工作更大效能。做好通州区国土空间规划底图运行维护,保障规划实施与工作底图的更新完善同步,确保规划管理真正实现闭环。进一步增强推进京津冀协同发展的使命担当,积极推进“3+1”主导功能建设,聚焦协同发力重点解决“大城市病”问题,有序有效助力非首都功能疏解。
(二)坚守耕地保护红线,统筹推进耕保工作
加快推动耕地保护空间优化调整工作,严格耕地保护用途管制,不断巩固管理成效,落实占补平衡,同时推动耕地集中流转,遏制耕地“非农化”、严格管控“非粮化”、防止撂荒。持续提高违法用地、违法建设治理能力,不断完善“技防+人防”新生管控体系,强化遥感监测技术与田长制巡查联动,有效遏制新生违法问题;巩固创建“基本无违建区”工作成效,结合市级相关工作要求综合施策、分类处置,逐步实现历史违法问题“清仓见底”。
(三)持续拓展绿色空间,深化生态治理格局
加速谋划重点区域造林绿化工程,落实“疏整促”专项行动,实施“揭网见绿”。进一步优化森林结构,高质量开展生态林森林经营,推进平原生态林养护经营综合示范区建设。提升园林绿化资源调查和监测技术水平,建立园林绿化各类资源成果“一张图”总数据库,持续建设完善“绿色林保、数字林保”高质量防控体系。精细化开展水资源管理,强化水资源调查评价,加快地表水厂、再生水厂和配套设施建设,持续完善外调水、地下水、再生水等多源共济的水源格局。
(四)协同发力综合施策,推动空气质量改善
充分发挥全区新能源车推广方案及各项鼓励政策激励作用,完善充电设施网络和服务体系,着力提高全领域车械新能源使用比例。持续组织企业开展清洁生产审核、绿色绩效评价、重污染绩效提级、创建绿色工厂、实施“一厂一策”精细化治理,力求全区2025年各类“绿色企业”比例提高至30%以上。不断深化“0.1微克”行动,加快实现基坑气膜技术在副中心“适用尽用”,在全市率先开展低挥发性有机物(VOCs)建筑涂料源头替代,实施污染天气提级应对,完善交界区域联合应对机制,形成副中心大气治理典型示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