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检察院:
2025年10月29日,北京市通州区第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检察院关于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报告》,听取了区人大法制委员会和部分代表委员的相关意见建议。
会议认为,近年来,区检察院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将“预防就是保护、惩治也是挽救”理念贯穿未检履职办案全过程,认真履行检察职能,全力守护未成年人安全健康成长,成效显著。一是强化队伍建设。打造专业化、专门化未检团队,深化涉未成年人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四大检察”综合履职,荣获“全国维护青少年权益岗创建单位”、全市未检“业务能手”称号。二是加大治理力度。推动“一站式”询问机制全覆盖,全方位遏制和打击未成年人性侵害违法犯罪。全市首创“1+2+3”跟踪帮教观护模式,助力涉罪未成年人回归社会。三是坚持守正创新。依托AI大数据,不断拓展未成年人保护监督领域,健全家庭、学校、网络、社会、政府、司法“六位一体”的综合保护体系,全方位呵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会议指出,我区未成年人检察工作与副中心高质量发展要求和人民群众期盼相比,还存在一定差距:一是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和治理合力有待加强,未成年人罪错行为分级干预矫治机制有待健全;二是大数据赋能推进未成年人检察能力建设仍有提升空间;三是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氛围不够浓厚,法治教育系统性、持续性不足。
根据常委会审议情况,提出以下审议意见:
一、提高认识,切实增强做好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使命感、责任感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指出,“祖国的未来属于下一代。做好关心下一代工作,关系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专门部署“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强化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和治理”,对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提出新的更高要求。检察机关作为国家法律监督机关和保障国家法律统一正确实施的司法机关,检察履职贯穿司法办案、帮扶救助、权益维护、犯罪预防等全过程,在未成年人保护中肩负重要责任。检察机关要直面未成年人检察工作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分析、找准未成年人保护的关键点和薄弱点,进一步提高履职主动性、能动性,持续做优做实未成年人权益保护。
二、健全长效机制,推动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是加强未检队伍建设。配齐配强专业力量,稳定和优化队伍结构。深化专业培训,系统开展未成年人心理学、教育学、社会学、网络技术等知识技能培训。深化“司法+社会”联动,将专业社工、心理师、家庭教育指导师等力量更深度嵌入司法环节。二是充分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不断拓宽法律监督范围。注重加强与司法、民政、教育、卫生等相关部门和未成年人保护组织联系和协作,落实好未成年被害人身体康复、心理疏导、法律援助、司法救助等工作,持续净化未成年人成长环境。三是坚持依法惩戒与教育挽救相结合。一方面“零容忍”态度惩治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犯罪,另一方面全面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针对未检办案中发现的问题和典型案例,及时剖析制发检察建议,充分发挥检察建议在促进依法行政、维护司法公正、提升社会治理水平等方面作用。四是关口前移,全面推进源头预防。督促各街乡镇及所辖村(社区)履职尽责,重点解决非在校未成年人、流动人口未成年人失管失范甚至走向违法犯罪问题。助推家庭预防、学校预防、网络预防、社会预防,最大限度预防和遏制涉未成年人犯罪。
三、加强协作联动,不断增强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和治理合力
一是持续深化与有关部门的务实合作。以司法保护为切入点,助推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网络保护、政府保护、司法保护协同发力、形成合力。探索推动以数据驱动“六大保护”融合发力,进一步加强基础数据池建设、数据安全保障、数据应用支撑等数字未检基础建设,打通数据壁垒,促进融通协作。二是积极推进罪错未成年人分级干预。协调推动专门学校建设,依法教育矫治有严重不良行为的未成年人,有效遏制未成年人违法犯罪。进一步推动司法社工深度参与涉案未成年人的心理干预、社会调查、观护帮教、以及技能培训等工作,切实将未成年人保护的司法政策和法律具体要求落到实处,最大限度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三是强化多元共治,着力构建未成年人保护大格局。积极引入社会力量。充分发挥未成年人法治教育基地和观护帮教基地作用,确保帮教矫治、心理测评、社会调查、家庭教育指导等工作提质增效,推动完善社会支持体系建设。完善司法保护联动机制。促进检察机关与公安机关、人民法院、司法行政机关既分工负责、又协同配合,增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合力。以“府检联动”为牵引,加强与教育、民政、妇联、团委等部门在线索发现、关爱救助、社会支持等方面配合,共同构建全方位的未成年人保护体系,筑牢工作根基。
四、强化宣传教育,营造全社会关心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浓厚氛围
加大检务公开力度,通过召开新闻发布会,邀请媒体通报工作情况,让社会充分了解未成年人检察职责,进一步提升社会认知度。常态化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深化检校合作,落实好《检察官担任法治副校长工作规定》,不断提升检察官法治副校长履职能力。坚持“以案释法”,加强教育引导,覆盖非在校未成年人、流动人口未成年人,引导未成年人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营造全社会关心关爱未成年人良好氛围,不断提升公众对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认知度和参与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