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政府办:
2025年10月29日,区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区政府副区长姚伟龙所作的《关于推进农业农村重点工作全面提升乡村治理效能的报告》。
会议认为,通州区立足农业强、农村美、农民富,全面推进农业农村重点工作。在提升乡村治理效能方面积极探索、勇于实践,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一是以党建为引领,打造了“运河红雁”党建品牌,构建了“124”工作体系,联动“百千工程”片区党组织建立党建联建共建机制,积极发挥农村工作领导小组作用,从人才培育、农村发展、产业升级、村庄管理等方面全面推进,推动改革任务取得进展。二是加大资金项目支撑力度,积极争取中央及市级支持资金 3.99 亿元,谋划乡村振兴产业项目,有力支持了设施农业、新农业模式及“百千工程”示范片区基础设施等建设,实现了资源赋能乡村治理。三是强化土地集约利用提升,有序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耕地规模化流转成效明显,有效解决“非农化”“非粮化”问题,提高了村民收益,推动农业向规模化迈进。四是“百千工程”示范效果初显,第一批台湖镇“环影宿游”示范片区民宿产业集群效应突出,带动大量就业,增加了营收,成立了协会并制定公约,实现产业促自治,村民矛盾投诉量下降。五是深化农村集体“三资”监管专项整治,形成“1+8”制度体系,完成精准清查,大力化解债权债务,整治合同问题,启用新合同范本,开展提级审计和企业专项清理,农经监管平台和“银农直连”功能作用显著,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反应收益问题数量明显下降。六是乡村民生保障与宜居水平不断提高,农林牧渔业总产值稳步提升,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保障,开展绿色有机认证,实现黑臭水体动态清零,人居环境与民生福祉持续改善。七是开展村“两委”干部学历与履职能力提升工作,把严入口关,指导修订村规民约,建立联合指导机制,加强文明乡风建设,开展农民“两节”系列活动,多元融合治理能力不断提升。
会议指出,通过党建引领、产业赋能、资源整合等举措,我区在推动农业农村重点工作、提升乡村治理效能上,取得了显著成效,但对标城市副中心功能定位和乡村全面振兴要求,仍存在一些不足:一是顶层设计系统性有待加强,乡村治理与“十五五”乡村振兴规划衔接不够紧密,部分镇村发展规划缺乏长远统筹,未充分结合资源禀赋制定差异化路径,规划落地效能欠缺,制约治理效能提升的整体性与持续性。二是产业发展动能有待强化,农村产业缺乏科学规划,定位模糊且同质化倾向明显,产业链延伸融合不够,农业现代化基础薄弱,造成农村经济发展动能不足,村民增收渠道狭窄,影响乡村治理效能提升的物质基础和群众参与度。三是美丽乡村建设需进一步深化,“百千工程”示范片区建设速度和质量有待提升,示范引领效果不足,人居环境整治短板依然任重道远,农村宜居水平与群众期待存在落差,影响乡村治理效能提升的环境支撑和社会认同。四是“三资”监管仍需攻坚,在监管压力传导、制度落实等方面仍存在不到位的问题,集体资产流失风险隐患未完全消除,集体经济发展活力受限,削弱了乡村治理效能提升的经济基础和制度保障。五是人才与换届问题待解,人才在乡村治理中的作用发挥谋划不足,造成基层组织战斗力弱化,治理队伍专业化水平不高,制约了乡村治理效能提升的组织保障和创新活力。六是党建引领的体系建设仍有提升空间,党建引领乡村治理的深度和广度不足,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发挥不均衡。乡村治理体系存在制度衔接不畅、权责边界模糊等结构性矛盾,多元主体协同治理机制有待完善,影响了治理效能提升的内生动力和制度保障。
为此,根据常委会审议情况,提出如下审议意见:
一、强化乡村治理顶层设计,提供战略支撑
区政府相关部门要进一步紧扣乡村治理工作的总体部署,注重系统性规划和前瞻性布局,将乡村治理效能提升与“十五五”乡村振兴规划进行深度融合、无缝衔接。规划编制时,在明确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建设等硬性指标基础上,系统融入“三治融合”内容,强化法治保障措施、完善村规民约修订、乡村文化传承和文明新风培育等,形成“硬指标+软文化”双轮驱动的规划体系,将治理目标细化为年度可量化任务,明确“区、镇、村”三级责任主体,定期开展规划落地评估,动态优化调整内容,确保规划既保持战略定力,又能贴合乡村实际,为全面提升乡村治理效能提供科学、稳定的战略支撑。
二、聚焦产业提档升级,注入健康动能
加大对农村产业发展的政策、资金、技术支持力度,结合各乡镇资源禀赋科学制定产业规划,明确主导产业定位,避免同质化发展。加强产业链全链条建设,从生产端推动智慧农业发展,加大农业科技投入,推广“伏羲农场”物联网技术、大数据监测等创新模式,提升农业现代化水平;从加工端培育农产品深加工企业,开发特色农产品礼盒等高附加值产品,强化“京农·运河人家”品牌运营,拓展电商、商超、文旅融合等销售渠道,以产业振兴为乡村治理效能提升注入持续、健康的动能。
三、深化美丽乡村建设,夯实物质基础
加快“百千工程”示范片区建设进度,继续提升第一批试点项目,推进二、三批试点项目进展,提高建设质量。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推动示范片区与周边村庄形成“产业联动、资源共享”的发展格局。继续加大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力度,尽快补齐设施短板,全面提升农村生活现代化水平。强化运营与管护,建立健全“专业队伍+村民自治”的长效管护机制,引导村民主动参与公共事务,形成“自我管理、自我监督”的自治格局。深挖乡土文化内涵,以文化浸润涵养文明乡风,打造宜居宜业和美乡村。通过环境优化夯实乡村治理效能提升的物质与文化基础。
四、完善“三资”监管体系,筑牢制度保障
持续加大农村集体“三资”监管力度,强化监管压力传导,确保“1+8”监管制度落实到位,进一步完善监管机制,以法治为核心,严格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履行程序,升级通州区农经监管平台,健全完善“合同履约预警”“资金流向溯源”功能,实现集体资产“审批-交易-管护”全流程合规化监管。加强对集体土地流转、工程项目招投标等重点领域的法治审查,对问题合同依法依规整改,防止集体资产流失。大力开展“三资”法治宣传工作,通过法律讲座、案例解读,提升村干部依法管资、村民依法监督意识,以法治刚性筑牢乡村治理效能提升的制度保障。
五、加大治理人才培养力度,激活内生动力
加强对村“两委”换届工作的全流程指导,调整班子结构,提前做好治理人才的调整充实工作,制定“一村一策”方案,保证“两委”队伍中的治理人才职数。重视乡村治理人才队伍建设,制定“引才—育才—留才”全链条政策措施吸引大学生、企业家、技术人才返乡,深化“头雁”项目、农民培育计划,在培训课程中增设治理专题,矛盾调解、文明劝导、文化传承等技能。建立人才激励机制,加大和弘扬“乡村治理能人”“道德模范”等荣誉表彰力度,增强人才的社会认同感与归属感,充分发挥人才在乡村治理中的引领作用,以人才振兴激活乡村治理效能提升的内生动力。
六、坚持党建引领,筑牢治理根基
以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根本指引,把加强基层党的建设、巩固党的执政基础作为贯穿乡村治理的红线,全面纳入区域发展总体规划。深化“运河红雁”党建品牌建设,实施基层党组织“提质增效”工程,通过党支部标准化建设、党员积分管理等措施,让党员在政策宣传、矛盾调解、产业发展中主动担当,充分激发先锋活力,推动党建与乡村治理深度融合。着力构建“党建引领+村民自治+社会协同”的多元治理体系,建立乡村治理权责清单制度,明确区、镇、村三级联动机制,开展治理体系标准化建设试点,推动制度创新与技术赋能相结合,充分利用“千名代表问政问需”等活动载体,为提升乡村治理效能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和完善的制度支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