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6月25日北京市通州区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通过)
通州区永顺镇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刘鑫;宋庄镇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任存高、陈洁;张家湾镇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盖畅;马驹桥镇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唐殿珂;永乐店镇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谭雪峰;于家务回族乡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孟慧等7人因工作变动已调离该乡镇行政区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第六十二条的规定,刘鑫等7人的乡镇人大代表资格终止。
按照《北京市区、乡、民族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选举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和永顺镇、宋庄镇、张家湾镇、马驹桥镇、永乐店镇、于家务回族乡的实际情况,北京市通州区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定:
一、在出缺乡镇人大代表的永顺镇第29选区;宋庄镇第17、19选区;张家湾镇第56选区;马驹桥镇第10选区;永乐店镇第22选区;于家务回族乡第20选区各补选一名乡镇人大代表。
二、补选乡镇人大代表,如果提出的代表候选人人数同应选代表名额相等,可以进行等额选举。
三、补选乡镇人大代表工作在区人大常委会的领导下进行,设立乡镇选区补选工作机构,主持办理补选工作。
四、补选乡镇人大代表要坚持党的领导,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办事,保障选民正确行使选举权利。
五、永顺镇、张家湾镇、马驹桥镇、永乐店镇等补选镇人大代表工作在8月上旬完成。
六、宋庄镇、于家务回族乡适时完成补选乡镇人大代表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