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6月25日北京市通州区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定,任命:
张博为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法院宋庄人民法庭副庭长;
薛兵为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法院漷县人民法庭副庭长;
齐松为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法院台湖人民法庭(环境资源法庭)副庭长;
刘斐洁为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法院审判员;
蔡爽为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法院审判员;
刘小艳为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法院审判员;
房京鸿为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法院审判员;
免去:
杨宇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法院宋庄人民法庭庭长职务;
奉一兵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二庭副庭长职务;
翟新忠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刘秉浩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朱福健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职务;
王艳超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职务;
赵国瑞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