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2月27日北京市通州区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决定,任命:
郜超为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李炎铎为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法院宋庄人民法庭庭长;
刘毅为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法院审判员;
孙昂然为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法院审判员。
免去:
李炎铎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法院马驹桥人民法庭庭长职务;
许多清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刘小艳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房京鸿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