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食品安全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将“四个最严”要求贯穿食品生产、流通、储存、消费等各环节、全过程,进一步加强首都新时代食品安全工作,按照市人大工作部署,北京市通州区人大常委会对《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北京市小规模食品生产经营管理规定》贯彻执行情况进行执法检查。
通州区人大常委会财经办组织部分代表和政府部门对学校、医院、大集、农产品生产企业、食品生产企业、餐饮公司进行了食品安全和生产经营管理情况的实地检查。
通过执法检查,代表们表示要聚焦全过程监管、全链条追溯、全方位落实主体责任,以法治方式推动全区食品安全治理,筑牢从农田到餐桌的每一道防线,切实保障百姓“舌尖上的安全”。
通州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孙奎亮对今后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提出三点要求:
一是对学校、养老机构、医疗机构、建筑工地等集中用餐单位的食堂加强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管,要依法配备食品安全员,履行“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制度。
二是食用农产品从外埠产地到本地市场的监管衔接机制要顺畅,产地准出与市场准入避免存在断档脱节;食品贮存、运输、配送等中间环节的部门监管职责划分清晰,杜绝存在监管盲区;农业农村、市场监管、卫生健康等部门完善职责协同机制。
三是健全通州区小作坊、小餐饮、食品摊贩等小规模食品生产经营主体监管制度,完善小规模食品生产经营涉及的部分处罚规定,统筹主体性质和规模、明确法律责任。避免出现重审批轻监管,减少监管盲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