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5月8日北京市通州区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次会议通过)
根据谭强辞去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政府副区长职务的请求,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三十二条之规定,北京市通州区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次会议决定:接受谭强辞去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政府副区长职务的请求,报北京市通州区人民代表大会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