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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关于对“通州区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及《北京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

时间:2015/08/17  来源:通州区人大常委会

  区政府办公室:
  2015年4月9日,区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通州区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及《北京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情况的报告,并听取了区人大常委会专题调研组的相关调研报告。
  在审议中,与会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区政府认真贯彻大气污染防治法和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在大气污染防治和管理工作中,政府各有关部门认真履职,密切合作,使相关法律法规在改善我区空气环境质量,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推进北京城市副中心建设中发挥了积极作用。一是大气污染防治制度建设进一步健全。依据市政府下达的PM2.5的任务目标,制定了通州区清洁空气行动计划。重点围绕“压煤、治污、控车、降尘”四个方面编制分段治理大气污染的任务目标和落实措施,与职能部门、乡镇街道分别签订考核责任书,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逐步向制度化、法治化推进。二是清洁空气行动计划得到有效落实。依据市、区清洁空气行动计划任务目标,区政府加强顶层设计,实施分段治理,政府部门分项抓落实,整体推进综合治理工作。三是大气污染物排放增量进一步得到有效控制。2014年通州区多项治理指标完成居全市郊区前列,实现污染物排放量与2013年基本持平,保障了通州区大气污染物排放增量得到有效控制。四是科技引领,环境监测实现城乡联网。建设了区级空气质量监测全项站,18个细微颗粒物监测站和450个颗粒物简易监测点,在全市率先建成空气质量监测网络,环境监测基本实现全区城乡联网。五是狠抓执法检查意见、建议落实。区政府高度重视区人大检查《北京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贯彻实施情况的反馈意见。扩大机构编制,加强了专业培训,加大了大气污染防治法规的宣传力度,百姓知晓率得到了提升。
  审议指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和《北京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贯彻实施的过程中,区政府采取了相应的措施,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改善大气环境质量,加强生态环境建设仍是全社会关心关注的重点。在以下几个方面仍需要逐步加强:一是大气污染防治制度要固化。实施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推动制度完善,强化制度执行,要将普遍问题、重点问题、突出问题上台账,严格落实大气污染监管经常化、制度化。把好的做法、好的制度固化下来,坚持下去,夯实基础。二是部门联动机制要常态化。在贯彻大气污染防治法律法规,落实清洁空气行动计划工作中,要不断加大力度,从源头治理,从严治理,逐步实现部门联合执法经常化。三是科技防治是今后的努力方向。政府部门的管理信息资源,还未实现最大程度的共享,要进一步加大整合力度。管理精细化的基础设施建设与现代化监管需要还有差距,要进一步加大投入力度,保障大气污染防治措施与完善城市副中心功能相适应。
  实现大气环境质量的改善,是建设北京城市副中心的迫切需要。依法防治大气污染,是落实清洁空气行动计划的重要途径。为推进大气污染防治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根据常委会审议情况,提出以下审议意见:
  一、大力实施区域环保战略,不断完善大气污染防治常效监管体制机制
  依法建立区域常效综合预防机制,生态补偿机制和政策支持机制。实现预防、治理良性互动,常态化管理。积极推进北京市环保战略的实施,进一步明确区域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向,辖区范围和工作任务,环保及相关部门承担的法律责任。督促相关部门通力配合,条块结合,点面结合,防治结合,按计划推进大气污染防治任务落实。加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部署、检查、考核、落实。利用奖罚、约谈、问责等方式,跟进大气污染防治效果监督。继续加强环保信息化建设,加大监测设施投入,不断完善监控网络平台建设,对排污重点地区、重点企业采取实时监控,努力实现监管全覆盖,全时段,从源头上打击、遏制违法排污行为。
  二、科学编制“十三五”环保规划,促进清洁空气行动计划的落实
  根据北京城市副中心功能定位和市委郭金龙书记到通州调研时的讲话精神,结合今年开展的环保大检查,在城市环境建设,生态文明建设,环境综合治理方面,深入开展调查研究,摸清底数,科学编制 “十三五”环保规划和环保近期行动计划。在经济快速发展、人口持续增长的形势下,着力抓好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规划,做实燃煤锅炉改造,农村地区优质煤替换,化工企业清退关停,老旧机动车淘汰更新,查处汽车尾气超标排放,管理施工现场扬尘,禁止农作物秸秆和园林绿化废弃物焚烧等项工作,强化各类污染源的综合治理,专项治理,有效治理,推进清洁空气行动计划任务的完成。
  三、加大综合执法工作力度,促进大气环境质量根本转变
  运用法律手段和行政手段治理大气污染,不断完善执法体系建设,加大综合执法工作力度,推进依法高效治理。在贯彻法律规定和依法行政方面,加强宏观控制,狠抓具体工作落实,突出标本兼治。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审批制度,控制新污染,防治旧污染,遏制违法现象的滋生。加大执法工作力度,严查污染物超标排放,严查弄虚作假行为,严查瞒报、错报、漏报责任人,全面提升环境监管能力和水平。切实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把严格执法与严格管理紧密结合起来,发挥依法防治威力,促进大气环境质量根本转变。
  四、推进大气污染防治法律法规的实施,构建全民防治的社会氛围
  坚持可持续发展战略,努力构建全民防治大气污染的社会氛围。深入贯彻大气污染防治法和大气污染防治条例,认真抓好依法行政和严格执法,加强生态文明建设,严格空气质量监管,不断提升北京城市副中心环境承载力。通过贯彻实施法律法规,促进领导干部,企事业单位负责人,个体商户,北京城市副中心建设者,以及广大居民,不断提升守法意识、保护生态环境意识。把尽一份责任,出一份力量,做一份贡献的理念,融入到工作岗位、生活方式和社会风尚的各方面。不断提升公民环保素质,支持鼓励群众积极参与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扩大社会监督覆盖面,增加曝光台,形成全民重视,全民防治,全民监督的社会氛围,共同努力守护蓝天白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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