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财经领导小组第十四次会议上关于生活垃圾分类的指示精神,落实区六届人大一次会议“加强城市管理”议案的监督工作,区人大常委会把生活垃圾分类与减量作为2017年审议的重点内容。为搞好审议,在张绍武副主任的带领下,区人大城建环保委成立了课题调研组,从3月份开始,结合市人大关于《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执法检查活动,同步开展调研,先后视察了玉桥北里小区和八里桥市场等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并召开专题座谈会,征求代表、委员意见。调研组在“听、看、议”的基础上,认真梳理生活垃圾分类与减量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并及时向政府部门反馈情况,加强沟通联系,促进整改工作的落实。现将情况报告如下:
一、生活垃圾分类与减量工作进展
面对北京城市副中心新形势、新任务,区政府及相关部门从完善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入手,狠抓工作落实,加强设施建设,健全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处理体系,做了大量的工作。
(一)加强制度建设,推进生活垃圾分类投放
制定并印发了《通州区垃圾减量工作实施方案》等制度性文件,在全市率先明确区内党政机关、学校等公共机构,经营面积1000平米以上的中大型餐饮服务单位,部分超市、商厦、农贸市场实施强制垃圾分类。引入二维码积分、APP、微信预约等互联网技术,实现分类智能化。截至2017年3月,已经完成347个居住小区、70余家党政机关、31所学校的垃圾分类试点建设,97家餐饮服务单位实现餐厨垃圾分类运输,672家餐饮单位实现废弃油脂分类运输。
(二)加强基础建设,推进生活垃圾减量和资源化利用
一是加强垃圾分类试点村建设。通过在农村地区增建转运站筛分设施、餐厨消纳设施、密闭式垃圾站等,完善垃圾分类运输、消纳体系。二是推进垃圾焚烧发电厂项目建设。永乐店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一期工程将于下半年投产运行,运行期间,垃圾日处理能力为2250吨,年发电2亿度,二期工程计划日处理能力达4000吨,可全面满足北京城市副中心的垃圾处理需求。三是推进有机质资源生态处理站建设。年底前建成张家湾有机质生态处理站,建成后,采用联合厌氧发酵处理技术,每日可处理粪便300吨、餐厨垃圾200吨、污泥100吨。
(三)推进环卫体制改革,做好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运输、处理
一是引入北京环卫集团参与垃圾分类运输。区政府与市环卫集团共同出资组建了通州区京环环境服务有限公司,承担城区道路清扫、垃圾收集、垃圾处理、废旧物资收集、餐厨垃圾消纳等一体化大环卫综合服务。二是建设“两网合一”智慧分类小区。重点打造6个分类精品小区、15个“两网合一”试点小区,在厨余垃圾、可回收垃圾、其它垃圾三类基础上进一步细分。三是积极推进农村地区垃圾分类收集和运输工作。逐步实现农村地区工业垃圾、废弃油脂、畜牧垃圾、园林垃圾分类收运处理。推进垃圾分类向专业化、社会化、市场化、城乡一体化协调均衡发展。
(四)加强宣传动员,引导鼓励市民参与垃圾分类
为提高宣传质量,区政府委托中华环保基金会等专业环保组织开展进社区宣传活动,以居民喜闻乐见的方式引导市民参与。广泛应用报纸、广播、新闻、公益广告,及微电影、宣传片、微信等新媒体方式扩大宣传范围。采取“八个进、一支持、一试点”宣传模式,在垃圾分类试点小区推行积分奖励制度,提高市民自觉分类投放率,促进垃圾减量工作有效开展。公益微电影《坚守》,运河娃宣传广告,以及《身边的感动》青少年垃圾分类摄影绘画竞赛等,受到社会各界的关注和好评。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现有垃圾处理设施设备与城市副中心标准不匹配
各街道、乡镇生活垃圾处理能力发展不均衡,区内广大农村地区的生活垃圾分类设施基本从零起步,建设基础薄弱,工作起点较低,与北京城市副中心标准存在较大差距。大面积的农村和城乡结合部地区的生活垃圾收集运输工作由各镇属环卫作业队伍承担。各乡镇因车辆、收集设施不完善,普遍不具备分类作业能力,已建成的转运站没有针对渗滤液处理的设施和餐厨、粪便的处理设备,个别乡镇由于没有建设垃圾转运站,仍采取地撮试垃圾收运模式。垃圾转运车辆大都采用翻斗式渣土车,而非密闭式压缩车,易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与市区(东、西城,朝阳区等)通过转运站机械筛分,提高垃圾资源化利用率相比,我区生活垃圾配套设施建设还有待进一步完善。
(二)先分后混普遍存在,分类管理责任人制度没有完全落实
公共机构和宾馆、超市等大型服务机构垃圾分类管理责任人明确,组织动员能力强,任务落实快,效果易考核,能够做到分类收集并分类运输处理。但部分小区物业单位、村集体,由于分类管理责任人制度落实不到位,责任人流动性大等因素,导致社区、村庄普遍存在生活垃圾先分后混现象,各类垃圾混合满冒,难以保障日产日清,在清运过程中存在混装混运。在管理措施方面,生活垃圾主管部门主要依靠现场指导、扣罚补助、下发属地整改通知等方式要求限期整改,但监督力度有限,管理效果不佳,分类收运不规范的现象仍屡禁不止。
(三)收运行业监管制度不完善,难以形成良性循环
目前参与垃圾的收集、运输、处理单位中既有具备相关资质的国营、民营企业,也有个体回收站和拾荒者。不同主体间的不同运营方式,导致生活垃圾收运行业监管不到位,分类制度、垃圾收费制度实行困难。一些小区物业管理不完善,物业公司为节约垃圾处理资金,与无分类作业能力的公司签订协议;部分社会作业单位受资金、管理等因素制约,对负责清运的垃圾普遍实施混装混运;此外,目前通州区正在加快建设北京城市副中心,工程建设量大,产生大量建筑垃圾,但在建筑垃圾集中收集、运输、处理方面仍然存在空白。行业监管不到位造成垃圾收运市场无法形成良性循环,从客观上不仅加大了政府财政负担,影响了垃圾处理能力的提升,也难以从根本上扭转市民的垃圾分类理念。
(四)生活垃圾源头减量措施不足,协同机制有待完善
生活垃圾的源头减量需要政府各部门建立协同机制,鼓励并引导产品生产、流通、回收企业和每一位使用者共同努力。但受市场条件和管理机制制约,目前我区在相关制度建设及措施完善方面还存在空白。在推动“净菜进城”、“限制包装”、“限制一次性用品”、“旧货交易”等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政策方面力度不足;在倡导“光盘行动”、“低碳生活”等现代城市生活方式上没有持之以恒并带动形成良好风气;在区内建筑、农林等领域引进并发展资源回收利用、生物降解等垃圾源头减量措施,积极推行新技术、新工艺方面,还存在信息匮乏、保障缺乏等限制性因素。
(五)垃圾分类减量的意识不强,公众参与积极性不高
通州区外来人口规模庞大,流动性强,城市主人翁意识薄弱,对垃圾如何分类、如何投放,以及循环利用不知晓、不参与。社区里开展的垃圾分类宣传活动,主要采取静态的宣传版面,很难将分类理念深入居民意识;“可回收”、“不可回收”字样的垃圾桶随处可见,但对于具体一件垃圾是否为可回收物,大部分市民还概念模糊;垃圾分类还没有纳入教育体系,垃圾分类意识还没有在师生中、在校园里广泛形成。此外,由于垃圾分类回收体系不健全,分类标准界定不清,垃圾桶设置不科学,存在“先分后混”等原因,造成公众对垃圾分类存在一定程度的误解,长期以来养成的垃圾混装习惯难以得到根本上的改变,为求方便往往采用较为粗放的投放方式,生活垃圾分类与减量的公序良俗还没有形成。
三、进一步推进生活垃圾分类与减量的建议
为贯彻区六届人大一次会议精神,将议案办理工作落到实处,促进区政府各部门统一认识,加强配合,广泛发动,主动作为,加快构建“以政府为主导、以企业为主体、全民共同参与”的生活垃圾管理体系,有效解决我区生活垃圾管理问题,提出建议如下:
(一)严格实施《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加快构建部门联动、城乡一体的治理机制
《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是北京市实施生活垃圾分类与减量的法律依据,也是推进我区生活垃圾分类与减量,加强副中心城市管理的重要抓手。区政府要加大统筹协调力度,明确、细化各部门责任,将垃圾分类与减量工作纳入专项督查和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加大日常综合协调与监督指导力度。加强引导和管理,通过科学规划、合理布局、规范建设、明确标准等途径,实现管理与执法的有效对接,形成各部门工作合力,强化生活垃圾全过程监管。结合区城管体制改革,整合区级管理职能,按照副中心千年城市的标准,完善生活垃圾管理标准和各项制度,将生活垃圾分类制度的覆盖范围延伸到社区、村庄、家庭。力争2018年实现城区垃圾减量工作全覆盖,2020年前实现农村地区垃圾减量工作全覆盖。至2020年实现城市副中心城区餐厨垃圾集中收集及资源化处理率达80%,其余区域达70%;全区生活垃圾资源化处理率达65%,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100%。
(二)加快配套设施建设,全面提升我区生活垃圾收运和处理能力
一要大力推进生活垃圾处理设施项目建设。进一步加大部门协调力度,依法加快项目审批速度,妥善化解土地征用和工程建设中出现的问题。要对计划实施的建设项目实行责任制管理,建立台账和责任清单,紧盯项目进度和工程质量,确保项目按期、按质完成,2017年底前完成区内再生能源发电厂和有机质资源生态处理站建设。二要着力弥补短板,加快建立农村垃圾收、转运体系。要落实属地管理责任,保证财政投入,加快农村地区设施建设。按人口数量和垃圾产量划定合理标准,配备并升级生活垃圾收运车辆和设备,推进乡镇垃圾转运站和村垃圾收集点建设,提高各乡镇生活垃圾分类作业能力,逐步扩大农村地区垃圾分类覆盖面。三要加快提升全区生活垃圾配套设施标准。在全区范围推行密闭、环保、高效的垃圾收运系统,改造升级并逐步淘汰敞开式收运设施,避免二次污染。要加强对设施设备的日常维护保养,建立统一的监督考核标准,提高作业人员素质和执业水平,全面提升我区生活垃圾处理能力。四要加强建筑垃圾收集运输处理全过程的监控。通过建立运输车辆电子识别和监控系统,对出入工地和建筑垃圾处理场的渣土运输车辆实行全程监控。
(三)完善相关制度措施,逐步实现生活垃圾分类与减量的常态化、长效化
完善并落实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责任人制度、排放登记制度、运输合同制度和台账管理制度,为生活垃圾管理提供充分的制度保障。一是探索实施生活垃圾限额排放和清运价格核定制度,提高生活垃圾减量的紧迫性和自觉性。在推进“智慧分类、两网合一”基础上,细化垃圾回收成本核算,用再生资源回收的收益补贴分类成本,引导资本良性运行。二是将生活垃圾分类及清运情况纳入对物业公司和对社区、村的考核评价体系,实施项目化管理,将财政资金补助额度同考核评价结果挂钩,采取标准明确的奖惩措施。三是加大财政资金对生活垃圾分类与减量的支持力度,对发展循环经济、精简包装、垃圾减量的企业和单位予以支持。重点以实现减量化为目标,在保障城区分类效果的基础上,对各乡镇末端分类消纳设施建设给予支持,年均总投入应不低于5000万元。四是通过引入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撬动社会资本投入,引导社会企业和社会组织共同参与垃圾分类。
(四)建立科学细化的管理模式,在生活垃圾管理的各环节突出精细化
一是投放环节,根据不同区域、场所的需求,环境协调性和市民的可操作性,精简垃圾筒的设置,在有条件的场所对可回收资源进行细分,其他场所做到“干、湿”分离,使投放环节更加直观、高效、便民。二是收集环节,在强制分类单位严格实施分类收集,并及时总结经验向其他社会单位推广;在社区、村适当采取规定时间、规定方式、规定限额的收集模式,以分拣员上门收集带动居民主动分类,促进分类习惯的养成。三是运输环节,分时、分类运输生活垃圾,根据收集量、收集方式、作业时间等因素,配备符合标准的车辆以及专业作业人员,对生活垃圾来源、种类、数量、去向实施台账化管理。在建筑垃圾运输环节全面实行市场化运作,交付有资质的运输公司承运,并严格按照指定时间、路线、地点进行跟踪监督,保证运输过程安全、无污染。四是处理环节,在建成的转运站加装针对渗滤液的处理设施和餐厨、粪便处理设备。在有条件的机关单位、中小学校、医院、写字楼、村庄等安装餐厨垃圾就地资源化处理设施,加强对处理设施运行情况的监管。将处理设施建设同基础教育相结合,同资源化利用相结合,形成可持续的良性闭环系统。
(五)凝聚共识、创新方法,千方百计调动市民参与的积极性
要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采取多种方法引导和鼓励全社会参与生活垃圾分类与减量。要注重回应市民关切,建立信任,从法规普及、技术讲解、分类效果等多个层面加强工作透明度和群众知晓度。要持续不断的推动社会参与,充分发挥社会组织、志愿者和市民的主体作用,引起全社会的广泛关注,培育法治精神、环保意识、自律意识、文明意识。要加强示范引导,将分类试点村、试点社区的先进经验进一步推广。要充分应用互联网、手机软件平台完善积分兑换、预约回收服务,通过市场化竞争,提高回收企业服务水平,让参与生活垃圾分类与减量的百姓得到切实的实惠。要重点抓好“进机关”、“进企业”、“进市场”、“进学校”、“进社区”、“进村庄”的宣传。特别是在“进社区”、“进学校”上下功夫,抓好对中小学生的垃圾分类教育和对社区中老年人的激励引导,通过“一老一小”带动家庭、社区、全区群众,形成人人自觉分类减量的社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