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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视窗

关于北京市通州区水污染治理情况的调研报告

时间:2017/10/18  来源:通州区人大常委会

  (2017年8月31日在北京市通州区第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上)
  北京市通州区人大农村委员会主任委员 徐佩松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为进一步提升水污染治理工作水平,全面助力“蓝绿交织、清新明亮、水城共融”的生态城市建设,根据区人大常委会年度工作安排,2017年7月至8月,在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薄立军的带领下,农村委员会组织常委会议题重点发言人及农村委委员成立调研组,对我区水污染治理情况进行了深入的调研。分别到南水北调自来水厂、碧水污水处理厂、焦王庄污水处理站进行了实地视察,听取了区水务局、基层水务所相关负责人的工作情况汇报,并邀请区发改委、环保局等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座谈、征求意见。通过实地视察、开展座谈、数据调查等方式,获取了详实的资料和有益的建议。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全区水污染治理工作的基本情况
  (一)水污染治理工程进展情况
  区政府于2016年5月编制出台《通州区水务发展规划(2016年-2020年)》,从污水治理、水生态环境、供水、防洪排涝四个方面提出了70项重点建设任务,计划总投资456亿元。截止目前,全区建成污水管网337公里,雨水管网520公里,建成碧水污水处理厂、河东再生水厂和张家湾再生水厂等城镇污水处理厂17座,农村污水处理站及临时污水处理设施109座,污水处理总设计规模约44.72万吨/日,2016年全区污水处理率已达74.4%。2015至2017年,全区水环境建设共实施水务工程38项,其中:已完工23项,包括南水北调通州水厂工程、广渠路东延供水管线工程等一批具有代表性的重点工程;在建工程15项,包括河道治理工程4项,污水治理工程6项,防汛、农村排水及农田水利工程5项。黑臭水体治理成效显著,已圆满完成建成区内19条段黑臭水体的治理任务;其余34条段黑臭水体正在治理过程中,年底将完成整治任务。全区第一批低端养殖业畜禽数据清登工作已完成,禁养区内15家畜禽养殖场已全部关停;72家规模以上养殖场中,59家建设完成粪污治理工程,13家正在进行施工。农作物病虫统防统治、化肥施用强度、化学农药施用量等消减任务正有序进行。
  (二)水污染治理工作的主要做法及成效
  近年来,区政府紧紧围绕五大发展理念和北京城市副中心建设总体要求,认真贯彻落实《通州区水务发展规划(2016年-2020年)》,以及北京市2017年《关于进一步加快水环境治理聚焦攻坚实施方案》,细化分解北京城市副中心水环境规划建设任务,切实加强组织保障,持续强化技术引领,探索创新管理模式,大力推进水污染治理各项工作进程,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一是高度重视,部门协作,治污工作有力量。区政府高度重视,与市水务局联合成立“北京城市副中心水环境建设指挥部”,全力配合市水务局派驻的专班工作人员,定期召开例会,形成了市、区两级积极互动的工作模式,第一时间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区政府主管领导定期召开水务专题会议,统筹调度区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国土局、财政局、园林绿化局及乡镇等各相关部门,协调审批手续、资金落实、占地拆迁等工作,共同加快推进项目建设进度。二是科学论证,技术引领,治污工作有指导。区政府聘请专家顾问团队,按照国际一流水准,为北京城市副中心水环境建设进行科学规划和指导。积极争取上级部门的技术支持,加强与市水务局、市级设计院的沟通与合作,通过技术引领提前预判或针对出现的问题及时提出合理化解决方案。碧水污水处理厂建成后将成为首个国内专有技术超越并替代美国技术的典范,不仅为北京城市副中心节能减排和水环境治理与生态修复做出重大贡献,地上建成的水生态主题公园还将大幅提升项目所在区域的社会、经济、环境价值,为今后全市乃至全国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的推广,都将提供可借鉴的成功经验。三是政策引导,模式创新,治污工作有支撑。紧紧围绕破解水环境治理难题,坚持“两手发力”,积极吸引社会资本参与水环境建设,探索推进水环境治理PPP模式。我区负责实施“两带六片区”当中的“六片区”项目工程建设,共涉及黑臭水体治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水网建设等8大类31个子项,批复投资143.9亿元。按照“分区授权、系统治理、建管结合、同步推进”的原则,截至目前已完成合同签订、项目招标、第三方监管进驻,4类工程已开工。作为第二批国家海绵城市试点之一,我区以建成水清岸绿、环境优良、人水和谐的高“海绵度”华北水城为目标,按照三年实施计划大力推进工程进展,争创国家海绵城市示范区。四是明确责任,加强监管,治污工作有保障。全面落实河长制,区重点河道全面建立区、乡镇(街道)、村三级河长体系,各乡镇在行政区域内重点沟渠建立乡镇、村两级河长体系,河长制配套制度体系基本形成,各项工作有序开展。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近年来,我区水污染治理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是与“蓝绿交织、清新明亮、水城共融”的生态城市建设要求相比,与居民对美好生活的期盼相比还存在差距,也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
  (一)宣传力度需加强,思想意识有待提升。近年来,区政府对全区水环境的保护力度不断加大,也取得了一些阶段性成果,但群众知晓率不高,满意度提升有限。分析其原因,在于区政府宣传力度不够,导致公众参与程度不足,社会监督不到位。社会大众对于水污染防治的关注度不够,保护水环境的责任意识以及对偷排乱放等违法行为的监督意识不强。
  (二)客水过境不达标,跨区协同机制不畅。我区上游入境河道共16条,目前设有15个入境水质监测断面,其中7个是劣V类水体,入境水质普遍较差。如果处于上游的朝阳、大兴和顺义等相邻区不能采取有效措施使入境水质达标,仅靠通州本区的力量,难以保障河流水质达标。因此在截污治污、流域治理这方面,需要进一步加强跨区协同,争取政策支持。
  (三)硬件设施不完善,管网维护难度较大。近年来,我区经济平稳发展、人口快速聚集,污染物排放急剧增加,加上水利设施、污水处理和排污系统历史欠账较多,镇村污水处理设施不够健全,配套管线建设相对滞后,雨污分流尚未全部实施,仍有部分企业、新建小区未能及时接入排污管网。已有管网的维护管理力度不够,养护方面的投入相对较少,没有形成科学、系统、周期性的管护机制。
  (四)污染源头未根除,工业偷排和农业面源污染现象依旧存在。工业废水污染仍较严重,部分高污染企业有待进一步清理整治,有的企业水污染防治设施未能及时投入运行或限期整改不能完成,仍有个别违规企业生产废水非达标排放,甚至存在偷排直排现象。农业上仍存在化肥农药过量施用以及畜禽养殖、秸秆腐烂等造成的污染,随地面径流和农田退水进入地下水体,地下水源受到污染。
  (五)拆迁任务艰巨,治污资金缺口大。北京城市副中心水务建设项目涉及征用占地,牵扯拆迁问题较多,包括平原造林没有占补平衡地块、河道树木伐移量大且手续办理周期较长、被拆迁人及特殊行业拆迁预期过高影响拆迁进程、坟墓迁移困难等。治污资金投入仍显不足,应积极争取市级政策倾斜,加快推进PPP模式,引入社会资本补充资金缺口。
  三、对我区水污染治理工作的建议
  区政府要站在建设北京城市副中心的战略高度,进一步认清水污染防治所担负的历史使命和社会责任,按照“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城乡统筹、源头削减”的总体原则,以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为治理的根本动力,认真落实我区三年治污行动方案,不断完善治理模式、机制、政策和措施,努力打造与北京城市副中心相适应的水环境。
  (一)进一步找准定位,加强宣传教育,切实增强水污染防治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要继续加强水污染防治的宣传教育工作,切实增强领导干部、企业负责人、社会公民等各个层面的保护水环境的责任感和紧迫感,积极争取社会各界对水污染治理工作的支持、参与和监督,共同营造全民动员、全民参与、全民防治的良好氛围。一是加大法律法规宣传力度,提升法治意识。充分利用“世界水日”、“中国水周”、“节水宣传周”、“水土保持法”纪念日等机会开展主题法制宣传活动,进一步增强全社会尊重水法、遵守水法的责任和法治意识。二是加大社会公开力度,自觉接受监督。牢固树立以人民满意为目标的治水导向,不断完善社会单位、人民群众参与水污染治理的制度机制,推进地表水水质、建成区黑臭水体、“河长”制等治理信息公开,建立信息发布平台,聘请社会监督员,充分发挥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社会公众和新闻媒体的监督作用。三是拓宽宣传渠道,提升宣传实效。通过电视、报纸、微博等多种媒介,宣传报道水环境建设管理进展情况。注重发挥官方微信等新媒体的监督引导作用,借助社会舆论监督推进水环境治理,主动回应社会关切,弘扬主旋律,凝聚正能量。
  (二)进一步强化责任,加强协同联动,建立健全水污染防治的长效机制
  水污染治理工作涉及多部门、多区县、多领域,是一项庞杂的系统工程。全区上下各有关部门要加强领导,充分发挥水务部门综合治水主体责任,加强区县协作,形成上下联动、流域联动的合力,确保项目、资金、组织、措施四落实。一是落实治污属地责任,全面推进河长制。狠抓责任落实,进一步健全区、乡镇(街道)、村三级河长组织体系和以党政领导一把手负责制为核心的责任落实体系,把责任落实到一线。切实落实河长定期巡查制度、工作例会制度、信息共享制度、监督考核制度,定期通报并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加强对各级河长的绩效考核和责任追究,实行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度,构建河道管护长效机制,扎实推进“三查”、“三清”、“三治”工作任务。二是加强部门协调联动,凝聚治污工作合力。建议区政府建立健全水务、环保、发改、财政、市政等部门组成的协调议事机制,制定联席会议、协调议事等工作制度,督促落实各部门、各辖区依法履行水污染防治工作职责,加快决策与调度,加快资金拨付,加快项目施工及投入使用进度,确保水污染防治工作的有效开展。实行区域联动“四统一”工作制度,统一提高沿河项目环评准入标准,共同把好水污染的“入口关”;统一监测预警,互通跨界水质监测数据,对上下游水源环境状况信息实时共享;统一联合执法,落实联席会议制度,加强跨区跨界的流域污染协作防治工作;统一完善应急预案,强化水污染防治应急处置和区域应急协作,推进区域水污染防治联防联控。三是建立协同工作机制,推动京津冀协同治理。积极争取上级部门的大力支持,与友邻区县相互配合、通力合作,形成京津冀水污染联防联控机制,共同推进水污染综合治理工作健康有序的开展。
  (三)进一步严防严控,加强源头治理,大力推动黑臭水体整治取得新突破
  要找准源头,加强控污,全面推进黑臭水体整治。一是严控城市污染。完善城市污水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建设,建立供排水联动控制污水直排机制,坚持供水、雨水、污水“三网同步”。加强老旧小区管网升级改造,污水未入网、未建自处理设施、通水验收不合格的小区不予供水接入;制定建设项目联合验收办法,做实环评、水评的事中、事后监督,严格审查新建小区交付条件,排查并解决已入住项目的直排问题;细化垃圾分类,及时清运城市垃圾,禁止违法倾倒,严控污染物进入城市排水系统。二是强化工业污染监管。要进一步摸清排污企业底数,彻底清理整治工业大院,尽快清退所有“散乱污”企业,加强企业自建污水处理设施的建设和排放监测,坚决打击超标排放、偷排等违法行为。三是积极发展生态农业。要严格控制化肥和化学农药用量,因地制宜地选择简单实用、管理方便的多元化农村污水处理模式,淘汰低端产业,调整农业产业结构,加快推进生态涵养建设步伐。四是节能减排助推海绵城市试点建设。要执行市级环保“领跑者”激励政策,倡导绿色生产和绿色消费,依法落实环境保护、节水、资源综合利用等方面的优惠政策,鼓励节能减排,激励技术改造,以黑臭水体整治作为突破口,助推海绵城市建设试点工程建设,为北京城市副中心提升生态系统功能、营造生态景观提供保障。
  (四)进一步加大投入,加强改革创新,全面提升污水管网建设和管理水平
  一是拓宽治污资金来源。按照“政府所有、多元建设、委托运营、统一管理”的方向,研究管网改革的组织形式、机制和政策,落实分区授权、政府建网、企业建厂、考核付费、市级补贴的投融资政策,积极推广水环境治理领域“PPP模式”,引入社会资本及专业化公司参与污水管网的建设和运营。进一步规范健全更为独立、透明、可问责的专业化项目监管体系,实行信息公开,推广第三方绩效评价,接受公众监督,大幅度提升水污染防治的服务质量与管理效率。二是坚持治污关口前移。继续推动重点污染源排污口自动在线监测设施建设,并将监测系统与环保系统联网,推动环保监测系统与污水管线管护部门信息共享,从出现问题或发生事故后的被动性、补救性处理向污水管线管护部门早发现、早预警的积极方式转变。加快推进建设给排水管网在线监测系统,与环保、卫生等部门信息共享。三是提高居民小区自建污水处理设施的管理水平。研究制定污水处理费返还利用政策和自处理设施监管办法,推动居住小区污水处理设施运营专业化,实现居民小区排污设施规划建设管理的全程有效衔接。
  (五)进一步充实力量,加大执法力度,不断提升水污染治理工作实效
  一是加强执法队伍建设。要进一步健全执法机构、加大经费投入、完善执法装备,着重加强执法人员法律法规和业务培训,大力提升执法人员专业素质。整合涉水事务行政执法资源,推进执法重心下移,加快构建“横有分工、纵有层级、权责明确、边界清晰、衔接有序、传导有效”的水行政执法组织及运行体系。二是加大执法工作力度。严格执行水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制度,杜绝水行政处罚随意性,努力提高执法和服务规范化水平,塑造“严格、规范、公正、廉洁、文明、高效”的执法形象。区水务局、环保局、城管执法局等部门要开展联合执法,以“零容忍”的态度严肃查处违法洗车、超标排水、施工违规降(排)水、非法向河道排污、向河道倾倒、堆放、掩埋、弃置垃圾渣土等违法行为。三是完善联合执法工作机制。研究建立水务、环保、住建、城管、公安等部门之间进行案件移送、信息交流、工作例会、联合检查等行政执法协调工作机制,加强监管协调,实施联合执法,提高执法效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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