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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关于“北京市通州区水污染治理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

时间:2017/11/16  来源:通州区人大常委会

区政府办公室:
  2017年8月31日,区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通州区人民政府副区长崔松光代表区政府所做的关于通州区水污染治理情况的报告,听取了区人大常委会农村委的相关调研报告。
  会议认为:近年来,区政府紧紧围绕五大发展理念和北京城市副中心建设总体要求,认真贯彻落实《通州区水务发展规划(2016年-2020年)》,以及北京市2017年《关于进一步加快水环境治理聚焦攻坚实施方案》,细化分解北京城市副中心水环境规划建设任务,切实加强组织保障,持续强化技术引领,探索创新管理模式,大力推进水污染治理各项工作进程,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会议同时指出,我区水污染治理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是与“蓝绿交织、清新明亮、水城共融”的生态城市建设要求相比,与居民对美好生活的期盼相比还存在差距,也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即:宣传力度需加强,思想意识有待提升;客水过境不达标,跨区协同机制不畅;硬件设施不完善,管网维护难度较大;污染源头未根除,工业偷排和农业面源污染现象依旧存在;拆迁任务艰巨,治污资金缺口大。
  为此,根据常委会审议情况,提出如下审议意见:
  一、进一步找准定位,加强宣传教育,切实增强水污染防治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一是加大法律法规宣传力度,提升法治意识。充分利用“世界水日”、“中国水周”、“节水宣传周”、“水土保持法”纪念日等机会开展主题法制宣传活动,进一步增强全社会尊重水法、遵守水法的责任和法治意识。二是加大社会公开力度,自觉接受监督。牢固树立以人民满意为目标的治水导向,不断完善社会单位、人民群众参与水污染治理的制度机制,建立信息发布平台,聘请社会监督员,充分发挥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社会公众和新闻媒体的监督作用。三是拓宽宣传渠道,提升宣传实效。要注重发挥多种媒体的监督引导作用,借助社会舆论监督推进水环境治理,把水资源的开发利用作为通州发展的优质资源,集社会之力共同建设高品质的水资源和生态环境。
  二、进一步强化责任,加强协同联动,建立健全水污染防治的长效机制
  一是落实治污属地责任,全面推进河长制。狠抓责任落实,进一步健全区、乡镇(街道)、村三级河长组织体系和以党政领导一把手负责制为核心的责任落实体系,把责任落实到一线。二是加强部门协调联动,凝聚治污工作合力。建立健全协调议事机制,制定联席会议、协调议事等工作制度,督促落实各部门、各辖区依法履行水污染防治工作职责,加快决策与调度,加快资金拨付,加快项目施工及投入使用进度,确保水污染防治工作的有效开展。三是建立协同工作机制,推动京津冀协同治理。积极争取上级部门的大力支持,与友邻区县相互配合、通力合作,形成京津冀水污染联防联控机制,共同推进水污染综合治理工作健康有序的开展。
  三、进一步严防严控,加强源头治理,大力推动黑臭水体整治取得新突破
  一是严控城市污染。完善城市污水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建设,建立供排水联动控制污水直排机制,坚持供水、雨水、污水“三网同步”。加强老旧小区管网升级改造,严格审查新建小区交付条件,严控污染物进入城市排水系统。二是强化工业污染监管。要进一步摸清排污企业底数,彻底清理整治工业大院,尽快清退所有“散乱污”企业,加强企业自建污水处理设施的建设和排放监测,坚决打击超标排放、偷排等违法行为。三是积极发展生态农业。要严格控制化肥和化学农药用量,因地制宜地选择简单实用、管理方便的多元化农村污水处理模式,淘汰低端产业,调整农业产业结构,加快推进生态涵养建设步伐。四是节能减排助推海绵城市试点建设。要执行市级环保“领跑者”激励政策,倡导绿色生产和绿色消费,依法落实环境保护、节水、资源综合利用等方面的优惠政策,鼓励节能减排,激励技术改造,以黑臭水体整治作为突破口,助推海绵城市建设试点工程建设,为北京城市副中心提升生态系统功能、营造生态景观提供保障。
  四、进一步加大投入,加强改革创新,全面提升污水管网建设和管理水平
  一是拓宽治污资金来源。按照“政府所有、多元建设、委托运营、统一管理”的方向,引入社会资本及专业化公司参与污水管网的建设和运营。同时加强对治污资金使用的监管,进一步规范健全更为独立、透明、可问责的专业化项目监管体系,大幅度提升水污染防治的服务质量与管理效率,保证资金使用安全高效。二是坚持治污关口前移。继续推动重点污染源排污口自动在线监测设施建设,并将监测系统与环保系统联网,推动环保监测系统与污水管线管护部门信息共享,从出现问题或发生事故后的被动性、补救性处理向污水管线管护部门早发现、早预警的积极方式转变。三是提高居民小区自建污水处理设施的管理水平。研究制定污水处理费返还利用政策和自处理设施监管办法,推动居民小区污水处理设施运营专业化,实现居民小区排污设施规划建设管理的全程有效衔接。
  五、进一步充实力量,加大执法力度,不断提升水污染治理工作实效
  一是加强执法队伍建设。要进一步健全执法机构、加大经费投入、完善执法装备,着重加强执法人员法律法规和业务培训,大力提升执法人员专业素质,加快构建“横有分工、纵有层级、权责明确、边界清晰、衔接有序、传导有效”的水行政执法组织及运行体系。二是加大执法工作力度。严格执行水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制度,努力提高执法和服务规范化水平。区水务局、环保局、城管执法局等部门要开展联合执法,以“零容忍”的态度严肃查处违法行为。三是完善联合执法工作机制。研究建立水务、环保、住建、城管、公安等部门之间进行案件移送、信息交流、工作例会、联合检查等行政执法协调工作机制,加强监管协调,实施联合执法,提高执法效能。
  以上意见经区六届人大常委会2017年第10次主任会议通过。请区政府在收到审议意见后,认真研究,改进工作,一个月内向区人大常委会提交研究办理方案,一式三份;六个月内向区人大常委会提交研究办理情况的书面报告,一式四十份。


  通州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17年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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