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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视窗

关于北京市通州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情况的调研报告

时间:2019/06/11  来源:区人大

  建设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是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做出的重要战略部署,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要举措,是新常态下司法行政机关的重大责任。为全面提升全区法律服务能力水平,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法律服务需求,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维护辖区安全稳定,今年4至6月,就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进行调查研究。
  一、全区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开展情况
  近年来,我区司法行政机关坚持以经济社会发展需求为导向,不断推进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法律服务网络逐步完善,业务领域不断拓展,服务水平显著提升,在服务中心工作、服务民生改善、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等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一)政治引领,全面加强
  区政府司法行政机关始终把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作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间的首要政治任务来抓,旗帜鲜明、力量集中、智慧凝聚,切实把思想统一到体系建设上来,把力量集聚到各项任务实施上来,进一步推动了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落地生根。不断摸索、突破,在已建成“1·4·8”三级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的基础上,乘势而上,按照上级的要求,研究制定了《关于推进通州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等相关文件,并以区政府名义组织召开了政府专题会,向全区各乡镇(街道)进行专题部署,推动了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建设,为早日实现全覆盖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二)攻坚克难,搭建平台
  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我区司法行政机关始终秉承在中心建设过程中彰显司法行政干部的精气神,在重大任务中激发干部的活力,从争取资金、规划选址、方案设计、招标投标、基础装修、购置设备、网络调试、人员培训、文化氛围的营造到施工方案重新调整、相关部门的协调等都体现出团队精神、创新精神和攻坚精神。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是全市第一家建成并投入使用的,中心内设区人民调解指导中心、区法律援助中心和潞州公证处,同时设置3个综合人民调解工作室和1家市级品牌人民调解工作室、1家区级品牌人民调解工作室,法律服务接待窗口较以前扩容1倍,进一步促进了法律服务的开展。
  (三)共建共享,实效显现
  为适应北京城市副中心公共法律服务需求,增量预留了空间,初步形成了信息互联、资源共享、集中受理、一站式解决问题的区级综合性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将中心打造为法治宣传的实体阵地,通过咨询台、电子屏、普法机器人、宣传栏、普法小橱、学习园地、自由索取栏等形式,向办事群众宣传法律法规和典型案例。法律服务中心充分发挥五大职能作用,运行开展以来,办理公证案件12715件,群众满意率100%。法律援助中心创新“点、线、面”工作机制,2017年案件数量1328件,比2016年增长153%,群众满意率100%。联合相关部门,调处重大矛盾纠纷66件,涉及标的金额800余万元,群众满意率100%。
  (四)纵深推进,拓展服务
  延伸拓展公共法律服务领域,成立“调解服务团”,深入棚改项目一线,围绕城市副中心建设重点任务、重要工程,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人民调解等法律服务,化解城市副中心建设发展中涉及的矛盾纠纷。充分发挥“桥头堡”作用,加强京津冀接壤地区重大矛盾纠纷联合化解机制,不断满足京津冀接壤地区人民群众的法律服务需求。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向纵深发展,在4个乡镇(街道)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和8个村(居)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进行试点,整合律师、调解专家、法律援助工作员、公证员、司法助理员“五支队伍”,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受理、公证指引和人民调解等服务,将法律服务送到百姓家门口。
  (五)创新发展,惠及民生
  为有效发挥公共法律服务效能,在全区疏解整治促提升工作中,特别是疏解一般制造业和“散乱污”企业治理、疏解区域性专业市场、地下空间和群租房整治等工作上,提供全程法律服务。面对新形势下基层群众的法律服务需求,不断丰富公共法律服务人员、机构元素,将专职调解员、村(居)法律顾问、婚姻家庭调解工作室调解员纳入乡镇(街道)、村(居)公共法律服务平台,使百姓在家门口就能享受到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带来的福利。完善“人民调解+司法确认”服务模式,创新与区法院、检察院、公安分局、总工会等部门的协作机制,实现合作共赢,打通了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目前,我区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正在纵深推进,并取得了初步成效。但也存在一些不适应、不到位的地方,影响了公共法律服务体系的全面拓展和深入开展。
  (一)公共法律服务的认知度还不高
  个别单位和领导对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重要性认识不高,任务不明确,职能不清楚,甚至把它当做“虚”的工作。缺乏针对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主题宣传活动,传统法治宣传活动的时间大多选在工作日,群众的参与度不高,影响了宣传效果。
  (二)公共法律服务产品不多、信息化程度不高
  公共法律服务所提供的产品项目广度与深度不多,提供的服务基本依托于司法行政职能,缺乏项目产品的创新和延伸,公共法律服务的普惠性没有彰显出来。信息化建设发展的力度不够,为群众服务的远程网上办实事还要大力加强、全面提升。
  (三)公共法律服务人才队伍建设有待加强
  目前北京市构建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还主要是在司法行政体制内运行,政府购买公共法律服务的制度体系尚未完全确立,人员配备短缺问题一定程度上制约了业务工作的顺利开展。伴随着北京城市副中心的打造进程和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给现有的法律服务模式带来了新的挑战,这就要求我们必须提升能力和水平,建设更加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的公共法律服务队伍。
  三、几点建议
  坚持以问题为导向、需求为牵引,理清新形势下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新思路,为城市副中心建设、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提供法律服务。
  (一)加强组织领导,积极建设过硬的公共法律服务队伍
  要将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纳入区域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内容,纳入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纳入基本公共服务建设和综治考评内容;党政主要负责人要认真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将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列入考核内容和政绩考评指标体系中。要高度重视,明确责任,要将其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摆在重要位置上来抓,结合实际制定发展规划和实施方案,细化任务分工,做好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工作;定期召开专题会议,听取情况汇报,深入调查研究,及时了解掌握情况,切实解决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进程中的重大问题,并督促抓好落实。要抓好法律服务人才的引进、培育,出台吸引人才的政策和措施,特别是增加公职律师和法律援助工作者,在全区范围内推行公职律师试点工作,把取得律师资格或法律职业资格的公职人员吸纳到公职律师队伍中来,推进依法行政,提高行政执法水平。?要挖掘群众工作经验丰富、在当地具有一定公信力的人才资源,如退休法官、检察官、警官等懂法律、有经验的群体,同时吸纳高等院校法律专业学生,充实到公共法律志愿者服务队伍中。
  (二)坚持统筹发展,积极打造适宜城市副中心发展的平台建设
  要着力打造综合性、便捷性、多层次公共法律服务平台,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法律需求。一是建设全覆盖的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突出发展重点,区级层面,建设好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凸显五大职能优势,发挥示范引领作用;镇街层面,以司法所为依托,重点做强公共法律服务站;村(居)层面,建设公共法律服务室,建立工作制度和法律顾问相关信息、微信群,为群众提供智能服务,实现公共法律服务的全覆盖。二是建设多功能公共法律服务网络平台。要以“互联网+”法律服务为总体思路,综合运用云计算、人工智能和大数据技术,通过门户网站、手机app、微信公众号等渠道,为群众提供法律事务咨询、法律服务指引、法治宣传教育、司法行政案例查询、信用信息公开等全流程、全天候、全地域的法律服务。三是建设便捷化的公共法律服务热线平台。依托区级法律服务中心,建立高度集中的“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平台,切实发挥其普及法律知识、方便群众办事、解决群众问题、化解群众纠纷、了解社情民意的综合平台。
  (三)拓展服务领域,积极推进公共法律民生工程
  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利民工程建设。要实现法律服务资源的有效供给,使辖区群众享受普惠、及时、精准的法律服务,同时推进优质法律服务资源向基层延伸,为基层群众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推进人民调解为民工程建设。要保障辖区社会和谐稳定,以区人民调解中心为龙头,乡镇(街道)和村(居)人民调解组织相互无缝衔接,构建上下联动的调解网络体系。推进法律援助惠民工程建设。要构建规范高效、便民惠民法律援助体系,满足困难群众和特定群体的法律援助需求,实现应援尽援,实现社会公平正义。推进远程调节、视频会见便民工程。要创新远程调解、社会帮教和监所会见有效载体,高效利用信息化视频终端指导和化解各类矛盾纠纷,利用信息化视频会见系统,进一步拓展帮教手段,为服刑人员及家属解决实际困难。
  (四)完善保障机制,积极实现信息资源共享
  要统一业务规范,明确办理流程,推动岗位责任制、服务承诺制、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服务公开制等。要建立公共法律服务质量监督评价制度,完善第三方评价机制,增强监督评价的有效性。要完善内部管理机制,建立基本台账、信息报送、工作督办、舆情分析和重大事项报告、应急情况处置等制度,提高工作规范化水平。要加大对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和运行经费的支持,对参与的机构和人员进行补偿和激励,不断完善政府购买法律服务的机制。要整合各类法律服务资源,创新公共法律服务供给模式,实现资源的科学配置,不断提高公共法律服务的效率。要积极整合各部门信息资源,搭建公共法律服务协作平台,推进面向社会大众的公共法律服务数据库,加快实现政府数据资源的共享和信息的互联互通,更好地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
  (五)加大宣传力度,积极营造公共法律服务的良好环境
  要以增强全社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意识,养成法治思维方式和行为习惯为目标,构筑覆盖全区所有区域和目标人群,努力提高全民法律素养和全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要全面打造多媒体、立体化的宣传平台,通过电视、报纸、网络、微信等平台,提高公共法律服务的知晓率和覆盖面,扩大公共法律服务的社会影响力。要不断总结,推广发展具有区域特色、特点的经验和做法;积极创新,探索与城市副中心发展相匹配的公共法律体系建设新举措和新模式。要着力加强公共法律服务中涌现出的优秀人士、典型案例的宣传;建立和完善公共法律服务志愿者宣讲团,组织开展“七五”普法、公共法律服务“进村入企”等系列宣传活动;要针对不同的群体,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方便群众“看单点菜”,实现宣传效果的最大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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