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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关于2019年北京市通州区人大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

时间:2020/05/20  来源:区人大

区政府办公室:
  2019年12月12日,通州区第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区政府常务副区长刘贵明受区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2019年北京市通州区人大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
  在审议中,常委会组成人员和列席代表认为:区政府高度重视代表建议办理工作,进一步完善了办理建议工作机制,在法定时限内向承办单位进行交办,区六届人大五次会议代表建议109件(其中会议期间102件,闭会期间7件)全部依法办复。在办理过程中,区政府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办理责任;强化综合协调,提高办理质量;狠抓督促落实,确保工作实效;密切联系沟通,主动搞好服务,抓住重点、抓准热点、抓实难点、抓出了成效。各承办单位做了大量艰苦细致有效的工作,规范办理程序、细化办理措施、创新办理机制,突出解决了一大批事关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的热点、难点问题,促进了城市副中心建设的全面推进和经济社会的平稳较快发展。
  根据常委会审议情况,提出以下审议意见:
  一、凝聚共识,进一步提高做好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的政治站位
  办好代表建议,思想认识是前提。区政府及各承办单位必须提高对办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进一步增强办理代表建议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和荣誉感,营造积极有利的社会环境,为建议办理工作提供不竭动力。一是要从落实国家规定的角度理解代表建议办理工作。人大代表提出建议是法律赋予代表的一项重要职权,认真做好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是“一府两院”的法定职责。人大代表提出的建议集中反映了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办理好代表建议是践行群众路线、关注民生、执政为民的具体体现。二是要从提高工作水平的角度理解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区政府及各承办单位通过办理代表建议可以查找工作漏洞,转变工作作风,改进工作方式;通过答复代表建议可以把党的方针政策和有关法律及时宣传到群众,取得群众支持,调动群众参与社会建设的积极性。三是要从集中民意民智的角度理解代表建议办理工作。代表提出建议的过程实际上也是为经济社会建设建言献策、当好参谋的过程,区政府及各承办单位通过办理代表建议可以更广泛地了解民意、集中民智,使各项决策更加科学化、民主化,为北京城市副中心建设发展提供更有力的支持保障。
  二、把握特点,进一步增强代表建议的办理质量
  代表建议办理是一项政治性很强的工作,具备紧贴中心工作、聚焦重难点问题、多为民生实事等特点,要建立一套完善的工作机制保障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的规范、科学、有效。一是要不断规范建议办理的工作制度。要坚持“一把手”负责制,继续明确各承办单位“一把手”为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亲自部署、协调、督办代表建议相关工作,切实把好建议办理工作的进度关和质量关;要建立业务学习制度,组织具体工作人员认真学习代表建议办理相关知识,熟练掌握建议办理工作的总体要求、程序方法,特别是根据议案建议办理工作信息化平台建设要求,工作人员要熟练掌握网上建议接收、转交、办理、答复等内容,不断提高办理工作水平。二是要切实加大建议办理的统筹协调。要按照各单位的权责范围,准确合理确定承办单位,尤其是对涉及部门较多、综合性较强、办理难度较大的建议,要认真分析研究,明确办理责任。办理过程中,主办单位要负起牵头责任,积极主动地与会办单位联系、协商,充分吸纳意见;会办单位要认真负责地协同主办单位研究办理,确保代表建议得到顺利落实。三是要注重加强“提、办”双方的良性互动。对每一件代表建议,要督促承办单位按办理流程要求积极与代表沟通联系。在办理前,要了解代表提出建议的缘由、目的和要求;在办理中,要及时介绍进展情况,与代表共同商讨解决问题;在办理后,要向代表反馈办理结果,征求代表的意见,自觉接受监督。
  三、注重实效,进一步加大代表建议的督办力度
  督查是推动工作落实、保障任务高质量完成的重要手段。区政府要继续加强督促检查,及时了解办理情况,交流办理工作的好思路、好做法,协调解决难点问题,持之以恒地抓好落实。一是要加强“全程督办”。全面掌握办理工作的动态、进程和结果,紧抓不放,一抓到底,把好时间关、责任关、意见反馈关,推动各承办单位切实做到兑现承诺不讲条件、认真办理不找借口、解决问题不遗余力,确保代表建议办理工作高质高效。二是要着力“重点督办”。对涉及副中心建设重大工程、百姓广泛关注的民生实事,要明确目标任务,建立督办工作台帐,确保办理工作有序有效开展。三是要强化“跟踪督办”。对需要较长时间办理的建议,要持续关注办理情况,逐一列明办理进度、明确完成时限;对“无法解决”的建议,要底数清、情况明,及时与代表沟通,赢得理解。四是要用好“考核督办”。要把建议的办理、答复以及解决情况作为考核承办单位工作的重要参考,充分调动工作积极性,切实提高代表建议办理质量。
  以上审议意见经区六届人大常委会2020年第1次主任会议通过。请区政府在收到审议意见后,认真研究,改进工作,一个月内向区人大常委会提交研究办理方案,一式三份;六个月内向区人大常委会提交研究办理情况的书面报告,一式四十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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