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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关于“北京市通州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

时间:2020/12/15  来源:区人大

区政府办公室:
  2020年10月22日,区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区委常委、区政府副区长郑皓所作的《关于北京市通州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
  会议认为,近年来,区政府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国务院《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和《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紧紧围绕建设法治政府的目标,牢牢把握依法行政这条主线,精心组织实施,扎实推进各项工作,法治政府建设取得了显著成果,尤其体现在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集中统一领导得到切实增强,法治政府示范创建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法治化营商环境进一步优化,行政决策和规范化文件管理水平不断提升,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取得积极进展,社会矛盾纠纷得到依法有效化解等方面。
  会议指出,在看到显著成绩的同时,也要清醒的认识到,对照城市副中心的发展定位,对照法治中国首善之区的要求,对照全国法治政府示范区的目标,全区在坚持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方面还有诸多短板和不足:一是基层法制机构力量不强;二是部分领导干部法治意识有待提升;三是执法程序不规范问题还需大力解决;四是“街乡吹哨、部门报到”的行政执法机制需要进一步完善;五是各级各部门对创建“全国法治政府示范区”重视不够。
  根据常委会审议的情况,提出以下审议意见:
  一、认真完成《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各项目标任务,科学制定“十四五”法治政府建设专项规划
  各级行政机关和领导干部要深刻认识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增强责任感、使命感、紧迫感,特别是各行政机关主要负责人要担负起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把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摆在工作更加突出的位置,完成好《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各项目标任务。区政府要立足城市副中心的功能定位,深入研究谋划,做好顶层设计,在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建议和专家论证基础上,科学编制全区法治政府建设新的五年规划。各行政机关要对标规划要求,认真研究、精心制定本单位依法行政年度工作计划,明确具体工作目标和任务,落实各项措施和责任,扎扎实实推动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不断取得新成果。
  二、增强街道乡镇领导班子法治意识,进一步提高基层法治建设水平
  要坚持把领导干部带头学法、模范守法作为树立法治意识的关键,严格落实《关于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的意见》,并通过举办街道乡镇领导班子法治政府建设专题培训班,不断提高领导干部法律素养和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能力,在做重大决策时,切实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确定为法定程序,确保决策制度科学、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要把法治建设成效作为衡量街道乡镇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实绩重要内容,纳入政绩考核指标体系,适当增加考核权重。要深入推进街道乡镇司法所规范化建设,选调专业素质高、群众工作能力突出的优秀人才充实到基层,高水平履行好人民调解、社区矫正、法律援助、基层法律服务、安置帮教、法制宣传、依法治理等各项职责。
  三、强化行政执法队伍能力素质,提高执法质量和效能
  要积极适应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形势要求,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管理。要建立健全常态化执法教育培训机制,实行法律要求与实战应用相结合执法培训模式,不断提升执法人员履职能力。要聚焦行政执法的源头、过程、结果等关键环节,强化执法质量管控,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并进一步完善执法过错纠正和责任追究制度,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维护政府公信力,营造更加公开透明、规范有序、公平高效的法治环境。要落实好区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参与行政复议案件办理工作若干措施》,严格执行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大幅提升全区出庭应诉率。
  四、深入研究完善“街乡吹哨,部门报到”行政执法机制,提高解决问题的实效性
  要提高政治站位,引导属地和职能部门把“街乡吹哨、部门报到”作为推进首都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解决好群众身边难题的重要抓手,努力把问题解决在一线,不断提升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要理顺条块关系、明确职责权限、列明任务清单,特别是对于复杂问题、难点问题,要明确主责执法部门和牵头单位,推动属地和行政执法部门“吹好哨、报好到、执好法”。要有效发挥街道乡镇综合执法平台和网格化中心作用,真正做到职能综合、机构整合、力量融合,实现联合执法向综合执法转变。要建立执法容错纠错机制,激发执法部门主动作为的积极性,特别是面对边缘地带、综合问题,要督促执法部门敢于担当、向前站一步,不因怕出错而不作为。要进一步坚持完善和落实好街道乡镇对行政执法部门的考核评价制度,促进行政执法部门积极履行执法责任。要扩大群众的参与权和评价权,探索通过第三方评估、大数据应用等方式提高考评的真实性和满意度。
  五、健全完善督察考核机制,促进“全国法治政府示范区”创建工作
  区政府要严格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从区级层面统筹好相关工作,对标“全国法治政府示范区”目标要求,针对各级政府、职能部门、机关工作人员等不同主体,明确督察主要事项以及督察计划、督察方式、督察措施、督察反馈和整改、督察工作人员行为规范等督察工作机制,既督任务、督进度、督成效,也察认识、察责任、察作风,把法治政府建设的任务落实、责任压实、效果抓实,下大力气早日建成“全国法治政府示范区”。
  以上意见经六届人大常委会2020年第9次主任会议通过。请区政府收到审议意见后,认真研究,一个月内向区人大常委会提交研究办理方案,一式三份;六个月内向区人大常委会提交办理情况的书面报告,一式四十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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