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5月至6月,区人大常委会城建环保办对通州区大气污染移动源防治工作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听取了区生态环境局相关工作汇报,并同区人大代表、城建环保委委员进行座谈,广泛征求代表、委员意见,在综合分析研究的基础上,形成调研报告。
一、移动源防治工作成效
2017年以来,区政府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北京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北京市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污染防治条例》,落实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强化移动污染源防治,建立组织架构,完善体制机制,聚焦柴油货车,落实“换、限、查、管”政策,2017年-2019年机动车氮氧化物减排1146.13吨,移动源污染防治成效明显,各项移动源污染防治指标任务圆满完成。
(一)机制完善,调度有力
区政府高度重视移动源污染防治工作,围绕市领导多次到副中心调研的指示精神,顺势而上,在全市率先打响“重柴护城河”战役,以进京重型柴油车为突破全面开展移动源治理工作。政府常务会、专题会对进京综检站劝返改造,环保执法人员、车辆、办公设备和资金保障等问题进行专题研究解决。一线力量得到充实,资金支持不断加强,综检站环保检测能力进一步提升。在夯实硬件基础的同时,强化制度建设。《通州区打赢蓝天保卫战2019年行动计划》中明确推进移动源低排放化的工作责任和要求。相继制定《进一步加强移动污染源监管实施方案》《通州区“重型车护城河”工作方案》《关于在通州区划定非道路移动机械低排区和加强非道路移动机械管理的工作方案》等配套文件。强化部门联动,环保、城管、交通、交管等部门依据各自职责,轮流牵头,整合队伍,实现执法行动常态化,形成工作合力,达到共治效果。
(二)优化结构,源头治理
积极调整优化运输结构、能源结构,坚持“先公交、严标准、促淘汰”的技术理念,从“车、油、路”方面,推进清洁、清净能源在区内道路运输、城市交通方面的应用,源头防治移动源污染。一是推进城市交通清洁化。实施公交清洁化示范项目,新增、替换区属清洁能源公交623辆,市公交集团新清能源车达到总数的80%。区内公租自行车、电动出租车保有量和覆盖面居全市前列。推进公交、环卫、物流等公共服务领域充电设施和城市公用充电设施建设,为新能源车辆在城市通行提供便利。二是加快淘汰高排放老旧车辆。严格执行国三排放标准柴油载货汽车区域限行政策,加快淘汰国三柴油货车等老旧燃气车辆,做好政策宣传和解读,累计淘汰高排放老旧车9.1万辆,老旧车柴油车淘汰数量连续两年位居全市前列,区国资系统所有国三排放标准柴油载货汽车于2019年9月全部报废。三是强化油气油品监管。完善车用柴油统计、监控和总量削减指标体系,开展油品清净性专项执法检查,完成区内达标站油气回收在线监控改造工作。区内车用柴油使用总量持续下降,2019年车用柴油消费量较2018年减少12%,超额完成减量化工作任务,加油站油品清净性持续提高,挥发性有机物污染得以严控。
(三)重点突出,严查严控
一是严管重点行业。落实《关于划定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区域的通告》,加强对进入低排放区内作业的工程机械的监督检查,消除冒黑烟现象。各行业管理部门建立台账,加快行业内老旧机械淘汰更新,监督各类工程施工项目非道路移动机械的使用,对因非道路移动机械超标问题被环保部门处罚的工地,予以通报曝光。对车辆停放集中的重点场所、重点单位,开展精准入户、“双随机”、“双高”专项执法,督促更新淘汰不合格车辆,建立完善车辆维护、燃料和车用尿素添加使用台账。二是严格综检站值守。强化人工环保检查,实施超标车“黑名单”管理,5座综检站实现24小时办证车辆环保前置核查,觅子店站作为标准化建设站实现24小时执法。通过闭环监管、高压执法,进京路口重型柴油车抽检超标率由2017年的18%下降到9%,超标移交处罚量连续三年全市第一。三是严控重点时段路段。重点时期在8个乡镇29个无交管部门固定值守的进京道口设置重型车辆检查卡口,24小时值守劝返。多部门联合在重点路段、重点时段开展路查、夜查,综合运用“罚、扣、拖、拘”等执法手段,严查严管尾气超标、违反禁限行规定、渣土车违规运输等行为。
(四)科技监管,精准执法
一是完成1+7移动加固定机动车排放遥感网络建设,在主要进京通道对高排放车辆进行筛查,运用“互联网+环保”提高路检工作效率,加大路检监控面。二是在全市率先实行非道路移动机械二维码登记管理,将摸排调查和编码登记工作与现有环保信息化系统相结合,完善台账信息,通过系统匹配,逐步实现一机一码。三是实施机动车排放检验与维护(I/M)制度,建立检测和维修信息共享机制,实现尾气排放超标车辆在区内治理信息反馈率达80%以上。加强网络数据监控及分析,重点核查初检和抽测的超标车、外埠登记车辆、老旧柴油车等,提高监管效率。四是推进重型柴油车远程在线监控,运用执法APP实现车辆检查数据实时上传、大数据分析,从而追踪超标车辆,提高执法效能。
二、移动源防治中存在的问题
(一)移动源污染排放总量居高不下
一是我区地处北京市东南,是京津冀主要货运通道,域内多条国道、省际公路贯穿。受本市货物运输结构和京津冀产业结构影响,过于依赖公路运输和重型柴油车,导致区内进京道路上移动源污染排放总量居高不下。二是重型车辆大流量全日穿越六环路通州城区路段,长时间频繁堵车导致机动车尾气排放量大。此外,在夜间逆温气象条件下,夜间大货车通过京津公路、通燕高速等道路穿越城区,造成移动源污染物难以扩散。三是施工机械和车辆排放量大。我区正处于北京城市副中心建设提速期,房建、市政、园林、水务等各类工地数量巨大,今年在建工地达640多家,开复工面积约2300万平米,在建工地施工所需重型柴油车、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总量在一个较长时期居高不下。
(二)移动源监管的精细化程度有待加强
一是在机动车的监管方面,大量国三排放标准车辆挂靠在我区注册公司名下,淘汰任务重,在无补贴政策下,对我区移动源防控指标任务考核造成影响;信息化遥感监测设备对柴油车尾气排放的采集率和检测准确率难以达到预期,实际执法中还需大量人工检测。二是在非道路移动机械的监管方面,园林割草机等一些小型手持机械作业量大、分布范围广、方便携带和隐匿,监管难度较大,存在冒黑烟现象,造成小范围内移动源污染浓度激增;一些工程分包单位为控制成本,在施工过程中仍然使用老旧非道路移动机械进行施工,未按制式合同和招投标文件履行工程管理责任的现象仍然存在。
(三)执法监督存在薄弱环节
一是执法程序有待完善。生态环境执法人员拦截车辆于法无据,但实际执法中由于警力不足等原因,难以做到“交警拦车,环保检测”,现场执法程序往往出现瑕疵,执法权限屡受质疑的同时,严重影响生态环境执法的严肃性,现场相对人不配合、恶意举报等现象时有发生。二是基层执法力量不足。我区9座进京综合检查站中,目前仅1座实现了24小时环保执法,其余检查站由于执法人员不足、房屋不够、用地不足等问题,尚未实现24小时监测执法。此外,综合检查站工作量大,驻守人员的休息和执法安全往往得不到保障,也影响了执法效果。三是部门联动不足。在车辆和非道路移动机械登记管理、联合执法等方面存在有分工、无协作,部门合力不足,沟通配合不顺畅的现象,综合执法效果有限、持续性不足。
三、进一步做好移动源防治工作的建议
强化移动源污染防治是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的重点任务;是高起点、高标准、高水平建设北京城市副中心,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需要的必然要求。与固定源、扬尘源、生活源相比,移动源污染防治涉及环节多、路径长。通州区的地理位置和我市的交通运输结构从客观上决定了移动源污染贡献率在大气污染中占较大比重。面对困难和现实,区政府要进一步明确思路,凝聚力量,迎难而上,坚定不移的走法治化、科技化、精细化、区域协同的防治道路,实现“细颗粒物年均浓度、三年滑动平均浓度持续下降,年均浓度改善幅度超过全市平均水平”的年度目标,打赢蓝天保卫战。
(一)坚持依法治理,贯彻实施《北京市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污染防治条例》
《北京市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污染防治条例》(简称《条例》)于2020年5月1日起正式实施,《条例》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和《北京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的框架下,采取“小切口”的方式,细化、补充移动源污染的管控措施,提高治理针对性,是大气污染移动源防治工作的基本遵循和法治保障。要以《条例》实施为契机,加强对法规的宣传贯彻。一是提高认识和政治站位。充分认识移动源监管工作的重要性和艰巨性,认清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和新要求,结合工作职责和工作要求,主动对接上级主管部门,细化法规实施细则,按照《条例》内容,明确执法权限,理顺现场执法流程。二是积极开展《条例》宣传和政策解读。及时把《条例》实施后处罚力度加大、违法成本提高的实际情况在各综检站、检测场、加油站、施工现场等重点场所进行宣传告知,提高法规知晓率,为执法工作顺利开展打下基础。加大对公众的宣传力度,加强对污染物成因和移动源污染的生态科普,增强公众践行低碳生活、绿色出行的意识。
(二)坚持科技治理,加强移动源污染防治的技术和能力支撑
一是进一步加强遥感、远程监测和大数据运用,完善重型柴油车远程排放在线监控系统,加强对重点区域路段的实时监测。强化数据分析,综合运用热点网络、视频监控、监测数据、检测报告,提高信息化监管效率。二是持续加大资金支持力度,保障资金投入,积极争取中央、市级财政资金,重点支持柴油货车尾气排放深度治理、非道路移动机械监控监管和运行维护。三是加强基层科技力量支撑,强化执法设备设施基础保障,加强各类专业化新标准的培训和执法设备更新,提高监管执法专业化水平。同时,要科学调整人员结构,尽快解决一线执法人员少的问题。
(三)坚持精细治理,加快形成对移动源的闭环监管
一是完善机动车维修治理档案和检测维修信息共享机制,对重点行业、重点场所精准抽测,在生产、销售、储存环节开展油品质量常态化监督检查,实现对机动车从生产使用到维修全过程的污染排放数据监管。二是健全“环保检测、公安处罚”的执法模式,通过信用惩戒、强制执行、公益诉讼等措施,全方位加强对移动源污染排放的刚性约束。三是发挥各部门管理、执法、监管资源的合力。通过加快建设公用充电设施、提供新能源通行便利等政策引导,推进节能环保型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的使用;通过完善招投标程序、监理考核制度和市民举报“接诉即办”等机制,加强对低排放区内工程机械的监督检查,摸清机械租赁企业信息,对老旧非道路移动机械源头执法,消除冒黑烟现象。
(四)坚持协同治理,强化移动源污染的联防联控联治
一是深化区域协同。着眼京津冀协同发展大背景,深化区域协作,找到与周边区、与廊坊北三县之间移动源治理的最大公约数,深化信息共享,建立联合执法常态化和应急联动机制,在重型柴油车管控、超标车辆信息曝光、渣土车管理等方面积极务实合作,建立联合治理长效机制,实现统一标准、统一监测、统一防治,力争把超标排放车辆拦在出发之前。二是强化部门协同。生态环境、公安交管、市场监管、交通部门要发挥政策合力,从源头降低移动源污染排放,推动生产、销售、使用、维修、检验、油品供应等各环节综合治理。住建、城管、邮政、商务、园林、水务等部门共同发挥监管合力,把行业内重型车辆和非道路移动机械的排放降下来。各执法单位要加大车辆运输“线路”上的执法力度和巡查频次,完善行刑衔接、线索举报、案件移送工作机制,加大对违法行为的曝光力度。要加强考核,把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年度和终期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纳入打赢蓝天保卫战绩效考核,督促各有关部门在组织安排、人员配备、力量动员方面主动作为,提升联合执法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