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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视窗

关于北京市通州区2021年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专项报告

时间:2023/01/13  来源:区人大

--2022年11月25日在北京市通州区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上

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政府常务副区长  郑皓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向会议作关于北京市通州区2021年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专项报告,请予审议。
  根据《中共北京市通州区委关于建立区政府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的意见》要求,形成了《关于北京市通州区2021年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专项报告》,主要内容如下。
  一、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基本情况
  (一)资产总体情况
  截至2021年底,全区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总额6,934,518.41万元,同比下降0.20%;负债总额2,296,457.95万元,同比下降11.02%;净资产总额4,638,060.46万元,同比增长6.20%。全区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总额中,行政单位资产总额5,145,311.97万元,占比74.20%;事业单位资产总额1,789,206.44万元,占比25.80%。
  从资产管理级次看,区级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总额4,133,320.49万元,负债总额602,035.09万元,净资产总额3,530,385.40万元;乡镇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总额2,802,097.92万元,负债总额1,694,422.86万元,净资产总额1,107,675.06万元。
  从资产构成情况看,流动资产2,990,499.29万元,占比43.13%;固定资产账面净值875,309.39万元,占比12.62%;在建工程2,693,541.12万元,占比38.84%;长期投资26,251.19万元,占比0.38%;无形资产账面净值18,342.57万元,占比0.26%;公共基础设施、保障性住房等其他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330,574.85万元,占比4.77%。
  (二)资产的配置、使用、处置情况
  全区行政事业单位全年配置固定资产账面原值321,285.48万元,其中教育系统28,785.70万元,医疗卫生系统219,476.75万元,其他行政事业单位73,023.03万元;配置无形资产账面原值7,560.43万元。全区行政事业单位使用的固定资产账面原值1,668,020.55万元,使用的无形资产账面原值26,200.06万元。全区行政事业单位全年处置固定资产账面原值43,948.47万元,处置无形资产账面原值611.34万元。
  二、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情况
  (一)强化制度建设,完善资产管理架构
  近年来,通州区制定了涵盖资产配置、使用、处置、回收等关键环节的多项资产管理制度,形成了从“入口”到“出口”的资产全生命周期管理长效机制。2021年,通州区以贯彻落实《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为契机,进一步理顺资产管理主体、职责和权限,结合资产日常管理,制定并印发关于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报废报损管理、加强对没收违法建筑物及其他设施管理的相关通知,以及《北京市通州区财政局 北京市通州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关于加强区属行政事业单位土地、房屋出租、出借及对外合作经营管理的通知》等文件,多点发力,健全管理机制,完善管理流程,防范管理风险。
  (二)夯实基础管理,提高资产管理效能
  在资产管理工作中,把过“紧日子”要求落到实处,坚持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深入推进节约型机关建设;持续突出资产配置与单位职能相匹配,强化资产存量与资产增量相结合,严防行政事业单位超额超编配置资产;继续实行疫情防控资产保障“绿色通道”,简化审批程序,助力抗疫一线;积极落实对口支援帮扶协作工作,向内蒙古翁牛特旗、科右中旗等地多家受援医疗卫生单位捐赠医疗设备;严格执行资产报废审核审批程序,完善资产回收衔接机制;充分发挥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信息系统的管理载体作用,定期开展资产数据治理,从严从紧督导各单位及时建卡、及时记账、及时销账。
  (三)加强资产投入,提升服务保障能力
  2021年我区医疗卫生系统配置核酸检测、新冠诊疗相关医疗设备3300余台,价值2.12亿元,充分保障了街道、乡镇开展大规模核酸检测采样和疫苗接种工作需要,全区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和疫情防控能力得到进一步提升。教育系统新增校、新增幼儿园的教学设备有序投入,最大程度确保满足国家开放二孩、三胎后群众的教育需求。街道、乡镇健身场所、文化场所开放程度不断提高,健身器材、图书馆配套设备等公共文化体育设施持续完善,人民群众文化、体育生活进一步丰富。公租房建设、筹集力度持续加大,公租房资产在解决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疏解单位职工家庭及人才家庭住房问题等方面持续发挥重要作用。
  (四)加大管理力度,发力解决难点问题
  按照《通州区机关事业单位所办企业清理规范工作方案》,全力推进全区机关事业单位所办企业清理规范工作,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推进政企分开和事企分开,保障国有资产安全完整,采取“先易后难、分批推进”的方式,分三批有序完成区属委办局所办企业和乡镇所办企业的梳理确认工作,充分发挥“机关事业单位所办企业清理规范工作小组”成员单位作用,加强方案实施过程中的监督和指导,协调多方力量助力解决清理规范过程中的“瓶颈问题”,确保方案尽快落地实施。组织全区行政事业单位对房屋出租情况进行全面摸底,针对问题事项,确定整改期限、研究整改措施、制定整改计划,通过完善手续、提请诉讼等方式着力纠治违规出租行为,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五)适应管理变化,助力改革稳步推进
  平稳有序做好机构改革的资产划转相关工作,坚持“物随事转”“物随人转”原则,扎实做好资产清查、资产划转、资产配置等规定动作,保障资产及时调整到位。按照经营类事业单位改革总体要求,做好涉改单位资产清查、资产评估、资产处置等工作,确保改革顺利推进。及时印发关于加强机关事业单位所办企业管理的通知,巩固清理规范工作成果,从严规范举办行为,防止“前清后乱、清管两层皮”现象,切实做到严控机关事业单位投资举办企业。
  三、上一年度人大审议意见落实情况
  2021年10月,区人大常委会审议了通州区2020年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综合报告,对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提出“完善管理体制机制,提升国资管理效能和水平”,会议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对于进一步做好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区政府对审议意见高度重视,逐项梳理研究,制定工作方案,报送办理情况报告,从多个方面积极推进审议意见整改落实。
  (一)更新管理理念,推进条例贯彻实施
  印发关于贯彻落实《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的通知,鼓励行政事业单位更新理念、创新方法,及时将新政策、新要求融入资产日常管理。
  (二)加强内外监督,提升资产使用效益
  常态化落实过“紧日子”要求,鼓励优先通过调剂方式配置资产;加大资产盘活使用力度,统筹推进资产均衡高效使用;督促主管部门建立健全资产管理内控机制,有效保障行政事业单位履职尽责。
  (三)强化业务指导,提高资产管理能力
  加强资产管理政策宣传和业务指导,开展公共基础设施等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专项培训,组织进行资产账与财务账原值、折旧、净值的数据核对,指导行政事业单位查找问题、修正数据,不断提升资产管理与核算的科学化、规范化水平。
  (四)加强比对分析,夯实资产信息数据
  扎实做好资产年报、月报、产权登记等工作,为研判我区资产资源分布、资产管理情况提供基础依据。推进资产管理动态化、信息化建设,健全完善资产卡片类型及基础信息,为促进资产信息共享和统筹利用奠定基础。
  四、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存在的问题
  (一)部分单位资产管理不扎实,管理制度落实不到位
  部分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不够规范,配置、使用、处置程序执行不到位,内控制度执行不严格,及时记账、定期盘点等基础性工作不扎实,存在部分资产计价不准确,个别资产使用率不高,出租、出借未履行审批程序等情况。在清理规范机关事业单位所办企业等专项工作中,存在较多历史遗留问题,债权债务等事项处理难度较大。
  (二)资产管理人员专业能力不足,管理工作开展有难度
  近年来资产核算方式方法变更较大,各类报告报表编制的科学性、精准度持续升级,公共基础设施等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的来源渠道、涉及种类日益多元化、复杂化,相关资产在数据比对、入账核算等方面的困难明显增多。部分行政事业单位财务人员和资产管理人员变动频繁、专业水平不高,而资产账务管理、实物管理的难度不断攀升,二者之间形成了突出矛盾,造成资产管理工作连贯性、专业性不足,资产管理工作开展困难。
  五、下一步工作措施和建议
  (一)抓好常规管理,保障政策深入落实
  一是严格做好资产配置、使用、处置的全过程统筹管理,将资产真实完整和保值增值等作为管理重点,要求各单位落实落细各项管理规定,完善资产管理内控制度,确保各项资产管理工作有迹可循、有账可查、账证相符、账实相符。二是加强政策研究,进一步修订、完善资产出租、出借等领域资产管理办法,严把风险关口,确保我区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工作安全稳定运行。三是强化资产管理业务指导培训,加大资产管理政策宣传、执行力度,提高资产管理人员业务水平和工作技能。
  (二)优化工作机制,规范资产管理行为
  一是探索优化国有资产管理机制,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强化主管部门监管职责,推进资产管理工作更加便捷高效。二是进一步明确固定资产管理与核算的基本要求,督促行政事业单位按照国家规定设置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台账,依据公路资产专项清查结果,加快道路、桥梁等公共基础设施资产登记入账进度,确保国有资产信息全面完整。三是贯彻落实财政资源统筹要求,保存和维护好资产历史数据,加强部门协同联动,推进资产管理信息系统与其他财政监管系统的衔接,长效规范管好用好国有资产。
  (三)强化监督整改,整治资产财经秩序
  一是落实上级工作部署,开展行政事业单位资产领域财经秩序专项整治自查自纠工作,坚持问题导向,着力解决存量资产账实不符、已使用在建工程未及时转固等突出问题,以督促改,规范和加强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二是督促主管部门与资产所属单位认真履行监管职能,充实监督力量,健全监督机制,优化监管环境,持续增强资产监管的科学性、系统性和有效性。三是加大监督力度,从严把关资产审核审批材料的合规性和完整性,不断提升政策执行透明度和影响力,逐步使资产管理工作从“管理好”向“好管理”过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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