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政府采购情况表
十一、政府购买服务支出情况表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第三部分 2018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2018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第一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详表见附件)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责
1、机构设置
根据市委、市政府批准的《北京市通州区机构改革方案》(京文【2001】132号)和北京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区县人大、政协机关机构设置的通知》(京编办发【2002】1号),通州区人大常委会设立三室五委八个处级机构。
三室五委:办公室、研究室、代表联络室、内务司法工作委员会、教育科技文化卫生工作委员会、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城建环保工作委员会、农村工作委员会。
其中办公室下设:信访办公室(副处级)、文秘科、行政科、人事科、督查科、政研中心(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正科级)、人大代表服务中心(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正科级)。
2、主要职责
区人大机关的主要职责是为区人大常委会依法行使下列职权做好各项服务工作。
(1)在本行政区域内,保证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决议的遵守和执行。
(2)领导或者主持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工作。
(3)负责召集北京市通州区人民代表大会会议。
(4)讨论、决定本行政区域内的政治、经济、教育、科技、文化、卫生、环境和资源保护、民政、民族等工作的重大事项。
(5)根据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政府的建议,决定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的部分变更。
(6)监督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政府、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的工作,联系北京市通州区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受理人民群众对上述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申诉。
(7)撤销本行政区域内乡、镇人民代表不适当的决议。
(8)撤销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政府不适当的决议。
(9)根据法律规定的权限,任免本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10)在北京市通州区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补选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出缺的代表和罢免个别代表。
(11)决定授予地方荣誉称号。
(二)人员构成情况
本部门行政编制45人,实有人数40人;事业编制14人,实有人数14人;离休人员2人。
二、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 收入总计2,071.41万元,比上年1,706.01 万元增加365.40万元,增长21.42%; 2018年度支出总计2,071.41万元,比上年1,706.01万元增加365.40万元,增长21.42%。
(一)收入决算说明
2018年度本年收入合计2,071.41万元,比上年增加365.40万元,增长21.42%,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071.41万元,占收入合计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00%;其他收入0.0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00%。
(二)支出决算说明
2018年度本年支出合计2,071.41万元,比上年增加365.40万元,增长21.42%,其中:基本支出1,882.96万元,占支出合计的90.90%;项目支出188.44万元,占支出合计的9.10%。
三、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2,071.41万元,比上年增加365.40万元,增长21.42%;财政拨款支出总计2,071.41万元,比上年增加365.40万元,增长21.42%。主要原因:人员增加导致工资及保险等相应增加,此外还有以前年度大额年金补缴等。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071.41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按大类):一般公共服务支 出1,478.26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71.37%;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70.11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 17.87%;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99.55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 4.81%; 住房保障支出123.48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 5.96%。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2018年度决算1,478.26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380.01万元,增长34.60%。主要原因是成立新事业机构,人员调入增加经费开支。
其中“人大事务”(款)2018年度决算1,478.26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380.01万元,增长34.60%。主要原因是成立新事业机构,人员调入增加经费开支。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2018年度决算370.11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减少40.73万元,减少9.91%。主要原因包括以前年度年金补缴预算过多、人员退休等。
其中“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2018年度决算338.29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减少60.11万元,减少15.09%。主要原因是以前年度年金补缴预算过多。
“抚恤”(款)2018年度决算20.02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20.02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2018年有退休人员去世。
“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2018年度决算11.80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减少0.64万元,减少5.14%。主要原因是2018年3名公务员退休和1名工勤人员退休。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2018年度决算99.55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22.80万元,增长29.71%。主要原因是新增事业人员。
其中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2018年度决算99.55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22.80万元,增长29.71%。主要原因是新增事业人员。
4“住房保障支出”(类)2018年度决算123.48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34.24万元,增长38.37%。主要原因是新增事业人员。
其中“住房改革支出”(款)2018年度决算123.48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34.24万元,增长38.37%。主要原因是新增事业人员。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无
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 年本部门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1,882.96万元,使用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 0.00万元,其中:(1)工资福利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等支出(1,659.74万元);(2)商品和服务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 理 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 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等支出(145.39万元);(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包括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助学金、 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支出(73.33万元)。(4)资本性支出包括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等(4.50万元)。
第三部分2018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情况
“三公”经费包括本部门所属1个行政单位和不独立核算的两个科级事业单位。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数4.57万元,比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年初预算8.70万元减少4.13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18年决算数1.60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数0.00万元增加1.60万元。主要原因:跟随市人大团队赴台考察学习。2018年因公出国(境)费用主要用于机票、住宿等方面。2018年组织因公出国(境)团组1个、1人次,人均因公出国(境)费用1.60万元。
2.公务接待费。2018年决算数1.86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数6.85万元减少4.99万元。主要原因:严格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压减支出。2018年公务接待费主要用于外省市人大来城市副中心考察接待事宜。公务接待4批次,公务接待62人次。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18年决算数1.11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数1.85万元减少0.74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018年决算数0.00万元,与2018年年初预算数0.00万元一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18年决算数1.11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数1.85万元减少0.74万元,主要原因:公车改革后,单位保留1辆应急车辆,严格管控车辆使用。2018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中,公务用车加油0.00万元,公务用车维修0.69万元,公务用车保险0.42万元,公务用车其他支出0.00万元。2018年公务用车保有量1辆,车均运行维护费1.11万元。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8年本部门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合计149.90万元,比上年减少6.73万元,减少原因:单位2018年加强内控制度,缩减开支,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北京市通州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5.4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5.41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5.41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固定资产总额357.65万元,其中:汽车1辆,25.59万元;单价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0台(套),0.00万元。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无
六、政府购买服务支出说明
2018年本部门政府购买服务决算59.47万元。
七、专业名词解释
1.“三公”经费:是指单位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3.政府采购: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4.政府购买服务:是指各级党的机关、政府机关、人大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民主党派机关、完全或主要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纳入行政编制管理且经费完全或主要由财政负担的群团组织机关通过发挥市场机制作用,根据实际需要,把直接提供的一部分公共服务事项以及政府履职所需服务事项,按照一定的方式和程序,交由具备条件的社会力量和事业单位承担,并根据合同约定向其支付费用。
5.固定资产:是指政府会计主体为满足自身开展业务活动或其他活动需要而控制的,使用年限超过1年(不含一年)、单位价值在规定标准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一般包括房屋及构筑物、专用设备、通用设备等。
第四部分 2018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一、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2018年,北京市通州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对2018年度部门项目支出实施绩效评价,评价项目1个,占部门项目总数的10%,涉及金额50万元。
(一)评价对象概况
通州区人大常委会外出考察费,项目预算50万元,实际支出约19万。此项目旨在通过相关课题进行外出学习考察,借鉴外地的成功做法和成熟经验,进一步提高代表履职能力。
(二)评价结论
截止填写绩效跟踪报表之日,三批考察活动已经圆满结束。1、产出数量指标:(1)内司委、财经办、农村办、城建环保委、教科文卫委五个委室;(2)、考察人数43人,人均约0.44万元。2、产出效益目标:通过听取汇报、座谈交流、现场参观等方式,吸取和借鉴开展人大工作中形成的典型经验和做法,进一步开阔视野、更新理念、拓展思路,不断加强区人大自身建设,提升区人大常委会的履职能力和工作水平。
(三)存在问题
通州区人大专委会成员,除了区人大就职的,其余的委员都在不同的单位。外出考察学习的组织除了依照年初的工作安排,还需要兼顾外单位委员的时间,因此项目的完成时间不能集中进行。
(四)建议
1、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充分论证,进一步提高绩效目标设定的科学合理性。
2、充分认识和发挥预算绩效管理作用,把绩效跟踪落实到项目实施主体部门,做好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促进绩效跟踪有序、顺利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