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8月15日北京市通州区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定,免去: 吴涛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梁德春、甄国清、刘立民、刘锐、陈红、张艳霞、张秀敏、叶秀川、刘红生、张大虎、李港、安菁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