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3月9日北京市通州区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
根据孟景伟辞去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政府区长职务的请求,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三十二条规定,北京市通州区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决定:接受孟景伟辞去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政府区长职务的请求,报北京市通州区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关于接受孟景伟辞去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政府区长职务请求的决定时间:2023/04/06 来源:区人大(2023年3月9日北京市通州区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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