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5月18日北京市通州区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决定,任命:
吴可加为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三庭副庭长;
钱笑为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法院马驹桥人民法庭副庭长;
邵玉喜为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法院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副庭长;
许多清为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法院宋庄人民法庭副庭长;
叶福勇为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一庭(家事审判庭)副庭长。
免去:
钱笑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二庭副庭长职务;
邵玉喜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三庭副庭长职务;
许多清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法院台湖人民法庭副庭长职务;
叶福勇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法院马驹桥人民法庭副庭长职务;
雷小云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法院漷县人民法庭副庭长、审判员职务;
卫丹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法院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副庭长职务;
徐寒军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一庭(家事审判庭)副庭长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