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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议公告

关于补选北京市通州区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决定

时间:2024/07/15  来源:区人大

2024年6月28日在北京市通州区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上通过)

  通州区梨园镇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王志佳、宋庄镇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宋坤一、潞城镇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张旭辉、西集镇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郑立霞、张家湾镇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邹海涛、台湖镇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朱新亮、于家务回族乡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邓长富等7人因工作变动已调离该乡镇行政区域,永乐店镇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陈洪波因个人原因已辞去镇人大代表职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王志佳、宋坤一、张旭辉、郑立霞、邹海涛、朱新亮、邓长富、陈洪波等8人的乡镇人大代表资格终止。
  根据《北京市区、乡、民族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选举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和梨园镇、宋庄镇、潞城镇、西集镇、张家湾镇、台湖镇、永乐店镇、于家务回族乡等乡镇的实际情况,北京市通州区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定:
  一、在出缺乡镇人大代表的梨园镇第14选区、宋庄镇第28选区、潞城镇第7选区、西集镇第31选区、张家湾镇第56选区、台湖镇第34选区、永乐店镇第3选区、于家务回族乡第25选区各补选一名乡镇人大代表。
  二、补选乡镇人大代表,如果提出的代表候选人人数同应选代表名额相等,可以进行等额选举。
  三、补选乡镇人大代表工作在区人大常委会的领导下进行,设立补选乡镇人大代表工作领导小组,主持补选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办理补选工作的具体事务。
  四、补选乡镇人大代表要坚持党的领导,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办事,保障选民正确行使选举权利。
  五、补选乡镇人大代表工作在2024年8月上旬前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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