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0月17日在北京市通州区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上通过)
通州区永顺镇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郑永忠、潞城镇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高新凤、永乐店镇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卢子山等3人因工作变动已调离该镇行政区域,张家湾镇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王明珠因工作原因、永顺镇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王立、潞城镇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石韧等因个人原因,3人已辞去镇人大代表职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郑永忠等6人的镇人大代表资格终止。
根据《北京市区、乡、民族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选举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和永顺镇、潞城镇、张家湾镇、永乐店镇等镇的实际情况,北京市通州区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定:
一、在出缺镇人大代表的永顺镇第29、31选区、潞城镇第33、40选区、张家湾镇第60选区、永乐店镇第33选区各补选一名镇人大代表。
二、补选镇人大代表,如果提出的代表候选人人数同应选代表名额相等,可以进行等额选举。
三、补选镇人大代表工作在区人大常委会的领导下进行,设立镇选区补选工作组,主持办理补选工作。
四、补选镇人大代表要坚持党的领导,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办事,保障选民正确行使选举权利。
五、补选镇人大代表工作在2024年11月下旬前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