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1月15日在北京市通州区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上通过)
于家务回族乡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李亚军因工作变动已调离该乡行政区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李亚军的乡人大代表资格终止。
根据《北京市区、乡、民族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选举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和于家务回族乡的实际情况,北京市通州区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定:
一、在出缺乡人大代表的于家务回族乡第19选区补选一名乡人大代表。
二、补选乡人大代表,如果提出的代表候选人人数同应选代表名额相等,可以进行等额选举。
三、补选乡人大代表工作在区人大常委会的领导下进行,设立乡选区补选工作组,主持办理补选工作。
四、补选乡人大代表要坚持党的领导,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办事,保障选民正确行使选举权利。
五、补选乡人大代表工作在2024年12月13日前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