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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通州区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纪要

时间:2025/03/04  来源:区人大

  2025年2月20日,北京市通州区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召开第三十次会议,区人大常委会主任赵玉影,常务副主任程卫民,副主任孙奎亮、鲁新红、房亚军、刘秀杰和委员共30人出席会议。赵玉影主任主持会议全过程,常务副主任程卫民,副主任孙奎亮、房亚军主持相关议程。
  四、会议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在听取吉林省委和省政府工作汇报时的重要讲话精神。
  五、会议进行了人事任免。
  区人民政府副区长王永杰、秦涛因工作岗位调整,向区人大常委会提交了书面辞职申请。经审议表决,会议通过了《关于接受王永杰辞去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政府副区长职务请求的决定》《关于接受秦涛辞去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政府副区长职务请求的决定》。会议要求,将决定报区七届人大七次会议备案。
  区政府区长郑皓提出关于提请任免工作人员的议案并作说明,区法院院长谭劲松提出关于任免的议案并作说明,区检察院检察长李辰提出关于提请任免检察职务的议案并作说明。
  经审议表决,会议决定免去曾勃北京市通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主任职务;免去李中华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职务,原海涛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一庭(家事审判庭)庭长职务,孙之智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邹强、石冰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免去孙红枫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经无记名投票表决,会议决定:任命李先侠、林正航、侯振兴为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政府副区长;任命李士刚为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一庭(家事审判庭)庭长,原海涛为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三庭庭长,佟艳艳为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副庭长,袁冰、田璐为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法院审判员;任命李镔召同志为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被任命人员进行了宪法宣誓。
  三、会议听取了区政府副区长李先侠所作的关于2025年新增地方政府债务限额及区级预算调整方案的报告,听取了区人大财经委副主任委员王文兵作关于北京市通州区2025年新增地方政府债务限额及区级预算调整方案的审查结果报告。经表决,会议通过了《北京市通州区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北京市通州区2025年新增地方政府债务限额及区级预算调整方案的决议》。
  四、会议听取了区政府副区长邹海涛所作的关于推进“十百千”产业集群培育工程工作的报告。
  五、会议听取了区政府副区长邹海涛所作的关于招商引资、加强重点企业落户工作的报告。
  六、会议听取了区政府副区长邹海涛所作的关于城乡环卫一体化管理工作情况的报告。
  七、会议听取了区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副主任委员王秀东所作的关于北京市通州区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审查报告(草案)。经表决,会议通过了该审查结果报告。会议要求,将审查结果报告予以公告。
  八、会议听取了区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周庭桂所报告的关于补选北京市通州区镇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决定(草案)。经表决,会议通过了该决定。
  会议指出,区人大常委会机关人员、人大各专门委员会委员以及全体人大代表,要提高政治站位,强化纪律意识,人大是党领导下的政治机关,要始终把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放在首位,坚定不移听党指挥,紧跟市委、区委步伐,为副中心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要加强廉政建设,筑牢思想防线,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不断增强自律意识,勇于进行自我修炼、自我约束、自我改造,经得起诱惑、耐得住寂寞,不为名利所累,不为物欲所惑,不为人情所扰,始终做到警钟长鸣,洁身自好。要提升履职能力,强化责任担当,主动担当作为,依法履职尽责,推动人大工作高质量发展。要加强监督问责,确保落实到位,坚持严的主基调不放松,形成有效震慑,确保纪律作风建设的严肃性。
  区政府区长郑皓、副区长李先侠、邹海涛,区法院院长谭劲松,区检察院检察长李辰,区监察委副主任吴涛,区人力社保局局长于立东、中关村通州园区管委会副主任李俊霞、区投促中心主任吴涛、区城管委党组成员、环卫中心主任马劲松,区财政局副局长邹鹏,区人大常委会各街工委主任、各乡镇人大主席,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研究室、代表工委副主任和信访办主任,区政府办副主任马国凯、政府办联络室负责同志列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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